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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的报告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印发<红桥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卫生健康委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工作座谈会等方式,组织相关专家对该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后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原则和目标
(一)评估原则
全面深入了解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指挥部中各成员单位、社会群众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在科学分析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客观的评价结论,提出公正的评估意见,做到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二)评估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深入了解《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以及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指挥部中各成员单位与相关专家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开展中加以吸收、实现,有效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为文件《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红桥政办规〔2023〕2号)在制定、执行、社会反响、存在问题等方面相关情况。
三、评估方法
红桥区卫生健康委积极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后评估方案,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以及召开工作座谈会的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以实际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为基础形成评估结论。
四、评估过程
(一)制定方案
制定了《关于开展<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二)实施评估
3月31日、5月 16日,区卫生健康委分别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指挥部中各成员单位和社会群众就《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经征集,未收到任何意见。11月27日,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了《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后评估工作座谈会,对《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以来具体情况做了分析梳理,形成初步评估意见,确保后评估工作有规、有矩、有序展开,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形成结论
评估小组撰写评估报告,经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形成评估结论。
五、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一)合法性评估
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区实际,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拟定《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5月31日印发。
(二)合理性评估
《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本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全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具有合理性。
(三)可协调性评估
《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八部分内容,后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该预案内容全面,衔接紧密,实施中协调顺畅。
(四)可操作性评估
《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事件分级、预警级别、信息报告时限、应急响应措施及终止条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指挥部中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分工明确,切合本区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于我区应急处置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五)技术性评估
该文件内容逻辑结构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自实施至今未发生因文件表述产生的异议。
(六)绩效性评估
该文件印发后,对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
六、后评估结论
《天津市红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红桥政办规〔2023〕2号)经过评估,该应急预案内容合法、适当,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继续适用,予以保留。
红桥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9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