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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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建立应急献血队伍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3141A/2020-0029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芥园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红芥园发[2012]3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红芥园发[2012]3



  

关于建立应急献血队伍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居委会:

根据红桥区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建立应急无偿献血队伍”的工作要求,就我街建立应急献血队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

为应对突发事件,缓解用血紧张,及时补充血液库存,保证临床用血。

二、目标

2012年3月,我区组建一支不少于200人的应急献血队伍。应急献血队伍由区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组织管理,本着自愿参与、无偿献血、履行承诺的原则,组成较为固定的应急献血队伍。要求街道办事处干部原则上不少于2人,各社区居委会不少于1人。

三、标准

(一) 年满18至45周岁;

(二)自愿参加无偿献血;

(三)常年在本市居住、有固定的居所或工作单位;

(四)有方便可靠的联系方式;

(五)符合献血体检标准。

四、管理职责

(一)区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每年对应急献血者组织两次体检。对于筛选出的不符合献血体检标准的人员应及时调换。

(二)建立应急献血者档案。当应急献血者的有关信息和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对档案进行变更、调整。保证应急时提供一个合格的献血者。

(三)每年组织应急献血者开展两次活动。

请各科室、社区居委会务必于2月28日上午之前,将应急献血队伍人员名单上报文卫科。

联系电话:27580465



芥园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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