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芥园发[2012]3号
关于建立应急献血队伍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居委会:
根据红桥区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建立应急无偿献血队伍”的工作要求,就我街建立应急献血队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
为应对突发事件,缓解用血紧张,及时补充血液库存,保证临床用血。
二、目标
到2012年3月,我区组建一支不少于200人的应急献血队伍。应急献血队伍由区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组织管理,本着自愿参与、无偿献血、履行承诺的原则,组成较为固定的应急献血队伍。要求街道办事处干部原则上不少于2人,各社区居委会不少于1人。
三、标准
(一) 年满18至45周岁;
(二)自愿参加无偿献血;
(三)常年在本市居住、有固定的居所或工作单位;
(四)有方便可靠的联系方式;
(五)符合献血体检标准。
四、管理职责
(一)区人民政府献血办公室,每年对应急献血者组织两次体检。对于筛选出的不符合献血体检标准的人员应及时调换。
(二)建立应急献血者档案。当应急献血者的有关信息和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对档案进行变更、调整。保证应急时提供一个合格的献血者。
(三)每年组织应急献血者开展两次活动。
请各科室、社区居委会务必于2月28日上午之前,将应急献血队伍人员名单上报文卫科。
联系电话:27580465
芥园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