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芥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芥园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
为了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市、区文件要求,经芥园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芥园街芥园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圆满完成本次经济普查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芥园街道办事处
2013年9月9日
芥园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3〕15号)精神,依照《天津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以及《红桥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
摸清全街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我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全街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
我街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的资料。
三、普查方法
(一)全面登记
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登记。(二)联网直报与PDA采集相结合
对所有普查对象(除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由普查员使用电子终端设备(PDA)进行GPS定位、底册信息核查和相关证照拍照。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布置给企业填报,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表使用PDA采集数据。
(三)普查与抽样相结合
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数据,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四、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对联网直报企业、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分别设置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一)联网直报企业
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情况(限工业企业)和信息化情况等。分设7张普查表。
(二)非联网直报单位
1.法人单位的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实收资本、资产总计、企业营业收入或非企业支出(费用)、税金、固定资产支出、煤炭消费量(限工业企业)等。设1张普查表。
2.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经营性收入或非经营性支出(费用)等。设1张普查表。
(三)个体经营户
普查内容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属性和从业人员,设1张普查表。抽样调查内容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付给雇员的报酬、缴纳的税费等,设1张抽样调查表。
五、普查业务流程
(一)普查准备与人员选聘(2013年7月-8月)
落实普查机构,召开工作部署会;落实经费物资;启动普查宣传,制定普查宣传工作计划;选定普查人员,完成基础业务培训。
(二)部门资料收集与比对整理(2013年7月-8月)
收集整理部门数据。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登记注册号为关联,与统计单位名录库比对,剔除关闭注销单位,增补缺失遗漏单位,整理形成普查单位待查底册。
(三)普查区划分与绘图(2013年7月—9月)
1.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完成命名和编码。
2.勘定普查区域范围。
3.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
(四)普查登记底册核查(2013年9月—10月)
1.地毯式实地核查普查单位底册。对调查对象坐落地址、联系方式、主要标识等进行核对、修正形成普查登记单位数据库。
2.提前启动部分行业普查登记。对经国家批准的部分行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在地毯式实地核查中提前进行普查登记,布置填报普查登记表并收集有关证照复印件。
3.核实确认“小长大”企业。在地毯式实地核查中,对部门资料初步显示达到国家网报标准的准限额单位开展核查,发现达标企业并搜集申报材料,经国家审定后增补纳入2013年年报范围。
4.生成普查登记单位底册。在普查登记单位数据库中标注联网直报企业,选取部分字段,生成普查登记单位底册。
(五)PDA内容加载(2013年11月)
1.软件加载。
2.普查区图加载。
3.登记单位底册加载。
(六)普查登记培训(2013年11月—12月)
1. 组织普查员开展普查指标审核、PDA操作技术培训。
2.按照“一套表”分工组织联网直报企业开展普查表填报要求培训。
(七)普查登记(2014年1月—3月)
1.登记准备。发放普查告知书、普查登记表。
2.入户登记。普查员使用PDA对所有普查对象(不含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进行入户登记,确定建筑物坐标,核实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拍摄相关证照。联网直报企业按规定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继续使用PDA采集普查表数据。收集普查原始数据、资料留档备查。
3.数据传输。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将普查表数据直接传输到指定服务器;PDA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或在各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
(八)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2013年11月、2014年4月)
1.数据审核。对普查表数据按专业审核,发现问题逐级退回至企业或普查员修改。
2.数据检查。抽选一定比例的普查单位,对其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3.数据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复查、返工,直至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九)数据汇总(2014年1月—5月)
(十)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评估(2014年5月—6月)
(十一)主要数据发布(2014年5月—6月)
(十二)普查成果的开发与应用(2014年7月-2015年7月)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街成立芥园街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街办事处主任齐蕊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统计副主任李文涛担任,成员由街行政办主任安景山、统计办主任姜玉红、民政科长马建民、劳服科长张瑞珍、经济科长徐宝刚、正科级宣传员高莲、城管科长安世博、综治科长孙新甡、财政科长杨凤霞组成。统计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社区成立普查工作小组,每个普查小区由1名普查指导员(兼PDA操作员)和2名普查员组成,稳定普查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统一组织,各负其责的原则共同开展普查工作。其中、统计办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财政科负责落实经费;宣传科负责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民政科、劳服科、经济科、城管科、综治科协助做好普查组织推动工作。各普查小组调查员,要遵守纪律,认真填报普查资料。
七、普查纪律和质量控制
(一)坚持依法普查。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不得自行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普查数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严格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人员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做好业务培训;强化对普查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对普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防范;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红桥区芥园街道办事处 2013年9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