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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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铃铛阁街道2009年民兵防汛抢险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3010E/2020-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铃铛阁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津红铃政发(2009)6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铃铛阁街道办事处文件

津红铃政发20096

铃铛阁街道2009年民兵

防汛抢险工作方案

驻街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2009 年我区防汛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以及《天津市城市防洪预案》和天津警备区、红桥区人民武装部《2009年防汛抢险行动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应付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保证我街民兵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沉着应对,快速到位,圆满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并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市警备区、区武装部的工作要求,从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工作作为一件事关人民群众安危的大事抓紧抓好。在防汛工作中始终坚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指导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防汛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全面认真落实防汛工作首长负责制,要顾全大局,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上下一致,协同作战。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认真做好今年的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做到“组织、预案、队伍、物资、措施”五落实。确保我街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二、指挥机构

按照区防汛指挥部和区武装部的任务要求,我街组建防汛抢险第8防汛队长:刘 (街道办事处主任),政委:张虎生(街道党工委书记),参谋长:崔俊华(街道武装部长),后勤处主任:刘 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参谋:孙建发(街武装部干事),负责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抢险任务。指挥部设在铃铛阁街道办事处(铃铛阁医院旁)

三、任务

组织2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负责津河北岸芥园道至西营门桥长1.5公里地段防汛抢险任务。

四、实施方案

组建三个抢险分队,具体编组如下:

第一分队: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50人。

 长:李德亮    副 长:赵贺强

具体负责由芥园道桥至中环线青年桥一段。

第二分队:浩地集团60

 长:段 磊   长:杜继旺

第三分队:国美电器芥园道店40人区房管局出20人

 长:刘国庆 长:耿建章

后勤保障分队由红桥煤建公司10人、街道办事处20人组成。

队长:杨杰   副队长:马秀珍

区防汛抢险突击营由街道办事处20人和华厦物业35人组成。

五、防汛物资

分队在保证人员落实的前提下,要确保防汛物资落到实处,具体安排见分配附表。

六、建立通讯联络网络,落实值班制度

分队将编入抢险护堤的应急网络建立起来,确保通讯网络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各单位要落实昼夜值班制度,做到有领导带班。

七、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防汛工作真正作为大事来抓。 今年的防汛工作与往年相比有着更高标准和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北方现已进入雨季,大范围和高强度的降雨即将到来,由于我市的特殊地理位置,我市及我区的防汛工作面临的现实威胁依然突出。为此我们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思想教育,增强防汛意识。各单位要结合今年的防汛形势和任务要求,对民兵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思想上做好防大汛、抢大险的准备。二是建立健全组织,落实好责任制。各单位要根据赋予的任务,建立健全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明确任务,区分责任,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保证一旦有情况,能够实施强有力的指挥。三是健全值班制度。各单位要落实昼夜防汛值班人员,健全值班制度。凡遇大雨,主要领导和武装(保卫)干部必须在职在位,手机要全时开通,保证随叫随到和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二)要做好防汛方案的落实。各单位要根据任务区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自的防汛抢险预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各单位防汛预案于7月20日前报街武装部。

(三)要认真做好各项防汛兵力的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区分,认真计划和组织本单位的防汛抢险力量,做到定人、定位、定任务、定责任,把防汛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各单位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把兵力和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四)做好抢险物资和器材的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和防汛抢险中出动的兵力,计划和筹备好防汛抢险所需的车辆、物资、器材和作业工具。保证需要时能及时迅速到位,为遂行抢险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红桥区铃铛阁街道办事处

200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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