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红桥政策文件  >  区财政局
名    称 :
红桥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天津市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规定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0928M/2021-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发 文 字 号 :
红桥财政发〔2020〕1号
主    题 :
财政审计\政府采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级预算单位:

    现将天津市财政局津财采〔2019〕33号《关于延长天津市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规定执行期限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天津市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规定执行期限的通知》

2020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