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桥发改发〔2010〕1号
关于印发红桥区2010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街、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红桥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争速度、保势头、赶先进的总要求,发扬在战胜金融危机中积累起来的敢打必胜的勇气、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沉着应对的作风,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红桥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0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高标准建设天津西站城市副中心和“争速度、保势头、赶先进”的工作要求,根据“商贸红桥”的功能定位,继续坚持“城建带动,强三优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加快“一二三六”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建设,继续坚持以税源建设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固定资产投资拉动为手段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大力引进成熟税源和成熟企业,大力推进我区产业功能特色化和产业规模集聚化,推动全区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促进财政实力全面增强。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民计民生,实现红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2010年主要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6.2亿元,同比增长20%,力争达到100亿元;完成区级财政收入9.8亿元,同比增长22%,力争达到10亿元;实现引进税源1亿元;实现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同比增长24.3%,力争达到80亿元;实现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削减10%。
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紧紧抓住城市副中心建设机遇,切实发挥城建带动作用。
2010年是天津西站改扩建工程进入高潮的一年,也是西站城市副中心建设实质性启动之年。要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动力。
有力推动西站配套建设。要全力配合西站站区及周边29项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子牙河以南西站前广场土地整理,提前做好西站前后广场、绿轴两侧土地的项目详规,促进西站前广场地下商业载体尽早建设。
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全区45个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在施工程建筑面积45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0万平方米。加快陆家嘴广场、海河华鼎等15个125万平方米商贸设施项目,陆家嘴河滨公寓、南头窑万华里等10个110万平方米商住项目和市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惠灵顿国际学校、城建服务大厦等11个20万平方米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确保大丰路水游城、泰达尚都家园、人民医院二期等重点项目实现竣工。加快红星职专2万平方米人防工程建设。围绕西站枢纽配套工程,配合推进南运河北路拓宽、子牙河南路拓宽、西青道下沉、复兴路高架桥等道路桥梁以及西站站房、京沪高铁、津保高铁、地铁4号线、地下直径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红桥区科技产业园起步区建设,精心做好银泰大厦、中小企业总部建设。
进一步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全年实施各类房屋拆迁100万平方米,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创造条件。全力以赴实施西站改扩建工程及其周边50余万平方米的拆迁安置任务。大力推进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双环邨等项目拆迁安置,完成铃铛阁等地块拆迁任务,完善运输六场等历史遗留地块拆迁安置,开工建设双环新苑、中药饮片厂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50万平方米,加快和苑新城、碧春里等项目160万平方米建设,其中和苑新城施工60万平方米,完成民畅园、西于庄农工商一期等39万平方米。
尽快形成一批经济载体。加快大丰路65万平方米公建带建设,推动陆家嘴广场及商务载体项目建设进度,高标准建成天津水游城休闲型购物广场。加快建设三岔河口现代服务业聚集地,扩大泰达城商业规模,加快40万平方米公建载体建设。
发挥城建带动作用的机制。要做大做强城投集团,建立与银行、基金等机构合作平台,探索信托发放、资金募集等多种融资模式,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超前做好西站站区及周边招商引资各项政策的研究与制定,超前研究制定西站城市副中心产业布局及规划,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我区建设,强化项目带动作用,千方百计促开工保施工,努力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项目支撑,为实现红桥区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坚持规划的龙头地位。要高度重视规划在引领发展方面的龙头地位,高水平编制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十二五”规划。充分认识国情国力调查对科学决策的极端重要性,精心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二)不断加强财源建设,努力提升区域经济综合实力
2010年税源建设的工作思路是巩固既有税源,发展重点税源,扩大新增税源。建立和完善税源建设联动机制,落实引进税源责任制,完善税收奖励体系,强化街道零散税源协税护税工作,确保经营者依法纳税。2010年实现区级税收收入8.2亿元。
加强对既有税源单位的服务。发挥在“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中形成的促进经济增长长效机制作用,坚持区领导与重点税收大户联系服务制度。大胡同商贸区全年税收力争达到1.3亿元,科技贸易发展区税收突破1亿元。
加大对增量税源的挖掘深度。一要继续落实和完善引进税源目标责任制,对42个责任单位明确任务,严格考核,确保完成1亿元税源的引进。二要配合新引进企业扩展业务,提高新增税收大户对全区经济的贡献率。三要以在建和闲置经济载体招商为重点,促使建成载体及早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四要向开放找税源、抢税源,鼓励区内企业向区外发展,同时,要建立对因拆迁等原因迁到区外经营企业税收不流失的制度保障。
加强对房地产税收的征收。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全程监控和服务,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种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税收全部征收进来。一要加快成熟地块的土地出让。加快推进铃铛阁、双环新苑等地块土地整理进度,重点做好子牙河以南西站前广场、光荣道科技产业园等地块土地整理工作,推进红咸里、运输六场等2至3个地块尽快出让。二要抓住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时机,加快房地产项目建设,确保实现房屋销售。三要继续加强对施工企业税收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四要加大对在我区开发的房地产企业税收转化工作,切实提高单位土地资源的税收贡献。
(三)坚持商贸红桥的功能定位,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2010年的结构调整工作要以整合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为依托,提升发展传统商贸业;以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为引导,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发展商贸旅游业为重点,推进特色街区建设。
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进一步对大胡同商贸区硬件设施进行改造与业态调整,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业档次,加快夜景灯光建设,完善配套功能,逐步将大胡同地区建设成三岔河口重要的商业基地。进一步挖掘整合我区传统商业老字号、老品牌优势资源,通过引导扶持,不断扩大消费群体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促进市场繁荣。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红桥区科技产业园起步区建设,精心做好银泰大厦、中小企业总部建设,促进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以高档休闲、酒吧餐饮、文艺演出为特色、以海河旅游为依托,打造天津高端滨河休闲区。统筹发挥金兴大厦、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红桥孵化基地功能,全年科技服务业总收入突破10亿元。统筹利用区域内文化旅游资源,推进一批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依托子牙河生态资源,充分挖掘水西庄历史文化,全面启动水西庄建设工程。
继续推进特色街区建设。加快天津创意街、创意产业园建设,打造以创意产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确保“五一”开业。推进南运河美食街建设,建成我市独具田园式特色的运河生态美食一条街。继续对估衣街3A景区经营业态进行调整,打造以百年老字号为亮点的特色民俗商贸街。挖掘天津酒文化资源,以津酒厂为核心,建设向东道酒文化产业街。依托陆家嘴公建载体,推进虹桥新天地滨河酒吧街建设。对天津大舞台周边业态进行改造,盘活休闲载体,打造高档休闲娱乐城。建设以天津特色餐饮为主的一号路食品小吃城。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2010年要坚持以规划引领招商,以政策促进招商,以创新扩大招商,进一步拓宽视野,把招商引资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结合起来。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2010年,全区计划完成内联引资到位额67亿元。
着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城市副中心建设规划,高标准编制招商引资数据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推介我区发展需求及前景。进一步充实完善招商引资各项政策,强化招商责任制。树立全民招商的工作理念,以新的机制激发全民招商的工作热情和实效。推动全区各部门形成招商引资合力。超前谋划好京沪高铁21个城市相互联系,探索利用不同的产业资源共同发展。精心策划组织好“天津红桥2010招商系列活动”。利用驻津商会、驻津办事处与我区友好合作的关系,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与规模企业的合作寻求更多的商机。以规划促招商,超前谋划光荣道科技园起步区、中小企业总部、银泰大厦等项目的招商洽谈工作。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红桥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树立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设立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岗,继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服务、百日督查”活动,推进行政审批大提速,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收费和执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采取多种形式,推进诚信企业建设。搭建服务平台,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在全区上下形成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坚定投资者的决心与信心。
(五)巩固城管体制改革成果,不断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质量
2010年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工作思路,以建设生态红桥为载体,奋战300天,着力构筑生态宜居高地、打造绿色生态红桥,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城管体制改革成果。
提高市容环境整体水平。对天平路两侧永进楼等居民区实施市容整治工程,重点对三号路、中环线、西青道等主干道路和相关重点地区进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对子牙河沿岸、青年路等5个占路经营非法聚集点进行治理,并对南运河北路、新红桥周边、煤建东大道等5处便民网点进行强化管理。全年提升改造绿地77.9万平方米,新建绿地24.9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0%。以建设生态城区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我区环境质量,继续做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加快环境监测站建设,扩大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收水范围,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我区环境质量。
大力改善居民生活。积极争取对21片9.7万平方米旧楼区实施综合整修,对23片114.3万平方米旧楼区实施提升改造,对24片154.2万平方米的无物业管理商品住宅小区进行整修改造,力争完成辖区内旧楼改造任务。加大对民营企业社保扩面力度,努力把社会保险扩大到区内所有企业及职工。将更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提高低保和特困标准,实施“两双一优一减免”政策,给予低保金双倍保障,医疗费实行医保医救双保险,优先享受廉租房政策,子女学费给予减免和救助,实现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相衔接,实行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一卡通”制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年内新增就业目标30000个,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培训各类技能人才5000人;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为创业者,特别是大学毕业生青年创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继续落实医药卫生改革,深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社区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整体下降。做好泰达城和南头窑等地区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新建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条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竣工。落实河怡花园等5个新建小区社区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新建4个社区服务中心,打造1个社区综合配套示范点。加强对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管理,健全区、街、居三级社区养老网络,再建1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增加居家养老床位700张。
(六)高度重视民计民生,促进和谐红桥建设
2010年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发展教、卫、文、体等社会事业。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推进第二批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再建1-2个特级教师工作室。红星职专要努力打造名牌专业,争创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切实做好甲型H1NI流感等传染病的有效防控。继续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国优”创建成果,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加大文化健身团队建设,组织好第八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搞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继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维护文化市场繁荣稳定。
加强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3个“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和30个“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推动特色社区建设,80%的社区达到创建区级示范社区标准。进一步加强居委会标准化建设,提高居委会成员待遇,增加办公经费,加强社区居委会培训考核力度,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探索我区民族工作社会化新途径,千方百计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组织好第十七届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筹备召开我区第五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平安红桥”建设为主线,全面提升“警防、民防、技防”三张网建设水平。不断创新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强化落实稳控责任,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消防、交通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三、2010年经济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落实《红桥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树立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设立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岗,继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服务、百日督查”活动,推进行政审批大提速,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收费和执法行为。搭建服务平台,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在全区上下形成亲商、安商、富商氛围,坚定投资者的决心与信心。
(二)加大改革力度,为加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继续推行引进税源工作,适度调整对街道税收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对符合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辐射带动性强企业的奖励政策。继续深入探索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途径,全力化解影响我区发展的资金困扰。
(三)强化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及奖励兑现工作。坚持高标准、追求高水平,加强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阶段性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提高执行能力,以实绩论英雄。
主题词:综合经济 发展 计划 通知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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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各室,区政协各室,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区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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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0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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