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
关于局机关相关科室名称调整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因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工作,经民政局2015年9月11日局班子会研究通过,
计财科变更为财务审计科;
优抚安置科(红桥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桥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变更为优抚安置科(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社会救济科(殡葬管理科)变更为社会救助科(殡葬管理科);
社团登记管理科(天津市红桥区社团管理办公室)变更为社团管理科(区社团管理办公室);
基层政权建设科(红桥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变更为基层政权建设科(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社区物业科);
婚姻登记管理科(红桥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变更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科(区人民政府婚姻收养登记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