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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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我区开展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社会工作员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
索   引  号 :
111120106000161023/2020-0002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
主    题 :
民政\社会事务;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民政\社会救助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我区开展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社会工作员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123号)和《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社会工作员登记和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民发〔201571号)要求,日前,我区组织召开天津市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社会工作员登记和继续教育部署培训会。各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和继续教育培训专员参加会议。会上,全面部署天津市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社会工作员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并详细介绍社会工作者登记和继续教育系统的基本内容和操作流程。

据悉,本次登记和继续教育面向对象为取得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的人员,以及《天津市社区社会工作员证书》或《天津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取得证书的类别,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登记、在线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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