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聘用
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委、办、局,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8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聘用合同是人员聘用制度的核心,各单位要从维护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聘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
二、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工作,切实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聘用、岗位调整、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基础作用,确保聘用合同签订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强聘用合同的管理。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对下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职责,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顺利开展。
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