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人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推进人社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重要议程,及时传达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区)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年初制定的学法计划,在“保密教育月”、“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利用全体干部大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全年传达学习10余次。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学法清单”和人社系统“个性学法清单”,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形成自上而下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推动人社法治建设。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研究制定《2024年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工作要点》《红桥区人社系统持续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和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地检查工地16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170余份。高质量完成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任务,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来函对我区提出表扬。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严格规范劳动市场秩序。定期对典型案件进行梳理评查,规范办案归档流程。强化法治工作保障,聘请法律顾问与单位公职律师共同推进法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严格行政执法和劳动仲裁调裁,全年,行政检查和立案查处共计录入案件286件;累计各渠道为农民工追回欠薪3892万余元,涉及农民工757人,其中通过根治欠薪平台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24件。接收各类劳动争议仲裁立案570件(不含上年结转案件50件),结案596件(含上年结转),其中:裁决案件216件,调撤案件380件。
(三)深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开展“局处长走流程”和“青年干部在一线”活动,对人社各项业务特别是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高频业务进行“全流程”检验,认真查找“痛点”、“堵点”、“难点”,零距离全方位检验政务服务质效。始终把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全年新增考取执法证3人,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12人,进一步提升人社队伍执法能力。严格落实《社会保险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红桥区“人社工作助力行”活动,为企业提供“保姆式”经办服务,当好企业“店小二”,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助企帮扶中,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位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组成多支小队深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等重点园区企业调研100余家次,发放《劳动关系各相关政策明白纸》等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办公解决问题80余个,为企业扎根落户红桥保驾护航。开展红桥区“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活动,以全面落实和谐劳动关系指数考核任务清单为目标,完善创建标准、引导全区各街各类用人单位、企业集聚区域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议程,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参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实施,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推进人社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在认真参加区委组织的各项培训的基础上利用干部学习在线、自主学习等形式认真开展自学,不断提升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还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内在逻辑、必然要求等缺乏深层次思考,在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上存在差距,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还不足。比如,针对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深入紧密,还存在留于表面、流于形式的现象,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还有所欠缺,把法治意识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还有待提高,不能很好地运用到工作实际中解决问题。
二是法治宣传的力度还有待加大。法治宣传的覆盖群体还比较少,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开展宣传不全面。普法宣传的模式多以宣讲为主,形式较为单一,具体案例和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好,宣传内容不够生动,缺乏一定的吸引力,企业和群众接受普法的意愿不高,普法宣传效果不理想。比如,在入企调研、日常执法中虽然对人社法律进行了宣讲,但仍有部分企业发生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员工因法律观念淡薄,错过有效追诉期,导致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三是法治建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我们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投入了比较大的精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针对人社领域存在的法治风险隐患仍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法。比如,目前整体经济环境低迷,企业经营挑战增多,经营模式不断迭代更新,劳动市场的和谐稳定面临一定挑战,受经济形式影响带来的劳动关系矛盾处置难度增加。又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各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加剧了建筑项目欠薪风险,农民工讨薪压力不断增大,日常咨询、接待和处置欠薪、信访工作量均大幅增长,群体访、集中访情况逐渐增多,重要敏感节点更是工作量倍增。再如,经济复苏缓慢和新业态经济不断发展,让劳资关系更加复杂多变,非建筑领域劳动者投诉也与日俱增,快递、网约车、外卖员、网络直播等各类新业态经济形式层出不穷,推动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做得还不够实,存在群体维权风险隐患。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的深度。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班子成员理论武装的必修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人社工作主责主业,将人社法治建设与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联系起来学,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起来学,与习近平总书记在“5·27”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讲话和关于人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串联起来学,不断推动人社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升普法质效,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开展“局处长走流程”、“青年干部在一线”和“人社工作助力行”活动,深入在建工地、重点用工企业,在入企调研帮扶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普法宣传,提高企业遵纪守法观念。利用“红桥公共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积极刊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人社领域专业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企业、群众法律意识,共同维护法治环境。
三是创新思路招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的能力。加强对人社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特别是针对劳动关系预警、部门联动等各项制度,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制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内容,确保各项制度正常运转并取得实效。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制度,加强欠薪线索动态监测和新业态行业舆情监控,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各部门线索共享,落实复杂案件多部门联动处理机制,共同协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以柔性调解方式把劳资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