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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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730996A/2023-000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红市场监管〔2023〕19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知识产权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

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市和强区建设决策部署,围绕市、区政府十项行动,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要求,更好的做好2023年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天津市红桥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部署,坚持协调联动、完善体系、严格保护、服务创新,强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高保护成效,推动快速公正合理保护,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诚信营商环境,以知识产权强保护助力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建设,以全链条保护护航重点产业链发展,以保护优服务提升创新活力,以高水平保护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重点任务落实

(一)高标准推进执法工作,优化严保护社会氛围

1. 深化知识产权大保护执法协调机制。充分依托区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与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工作双保险。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文化等单位保护协作,建立常态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进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加强与统战、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合作,突出对于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覆盖面和普及面。推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积极拓宽京津冀等跨地区跨部门保护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严格规范涉刑案件移送。(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法规科、各市场监管所)

2. 着力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以提高一线市场监管人员商标专利执法办案能力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强《专利法》、《商标法》、《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法律法规与执法办案能力培训,按时报送案件信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发挥市场监管所前哨作用,提高行政监管成效。(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法规科、人事科、执法支队)

3. 加强宣传曝光,营造严格保护氛围。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契机,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活动,通过开展公益宣传、执法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突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典型案例宣传,形成市场严格保护、侵权假冒露头就打工作态势,对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市场科、执法支队)

4. 组织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管理,持续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和代理行为,及时处置上级机关交办的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督促代理机构及时提交信用承诺并按照规定报送市局相关处室,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监管效能。(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行政执法保护,优化市场监管治理成效

 5. 持续加强专利纠纷行政裁决,高效解决企业纠纷。畅通专利纠纷受理渠道,在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及时办理。加大面向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化解企业困扰。积极向外资企业宣传专利侵权纠纷行政保护政策,发挥制度优势解决企业纠纷。(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

6. 做好年度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执法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对重点时间节点、对驰名商标和老字号企业商标品牌等,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同步保护,做到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紧盯重要环节,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保护

7. 突出民生等重点领域,切实保障人民幸福。紧盯食品药品、保健品、水泥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商品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切实加强行政保护。聚焦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8. 护航会展经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在市场监管职责框架内,做好展会举办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采取展前指导排查、展中加强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对侵权假冒行为的调解查处工作。(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市场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9. 聚焦流通环节,推进知识产权诚信建设。开展区域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导商业场所完善知识产权准入承诺、先行赔偿、假冒离场等管理制度,营造尊重创新、保护产权、诚信经营、拒售假货良好商业环境。加强线上线下侵权假冒治理,推进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联合惩戒、诚信宣传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信用监管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持续提升

10.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市局部署,积极参与第二批专利行政保护试点区域建设遴选工作,加强专利行政保护案件查办,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促进专利行政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11.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积极依托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保护服务平台作用,在开展执法培训、共享保护资源、提供技术咨询、协助整理案卷等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要求,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多渠道顺畅运行,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和社会满意度。(责任科室:知识产权科、法规科、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作为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程和贯彻落实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落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坚持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对涉刑案件依程序、依时限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及时受理核查消费者和权利人涉及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并妥善处置。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考核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

强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度,通过经常性深入企业、商户解疑答惑,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利用“4•26”等重要时段,采取有效方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通过宣传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件,震慑侵权违法行为。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

红桥区知识产权局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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