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审计机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推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的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推进审计实践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把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做好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多措并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中心工作,积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坚持依法审计,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切实发挥审计促改革、促发展、促法治、促反腐的作用。2017年,我局共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30项,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7亿元,向上级机关提交工作报告、信息208篇,被批示、采用349篇次。
1.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及市审计局工作部署,以促进稳增长政策落实为目标,每季度确定一个重点审计内容,按季度对财政存量资金、创业创新资金、市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性债务等情况进行审计,积极推动我区重点工作的落实。
2.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围绕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各环节的内容,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完成了对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3.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加大对处级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的审计力度。今年以来,受组织部门委托,先后对13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开展对静海区公安分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
4.积极开展民生项目和国有企业审计。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开展了对天津市正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天津市虹融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促进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履行好资产运营职责。
5.创新审计执法方式,利用联网数据开展无项目审计。不断创新审计执法方式,以“审计一张网”为平台,通过实时采集、在线审计,实现对全区52家一级预算单位和24家二级预算单位的实时监督。通过对联网数据的集中分析和比对,快速查找疑点线索,进一步追踪审计,切实提高审计质量效率,做到审计“关口前移”。
(二)建立健全审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建立健全审计权责清单制度。将审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区法制办部署安排,根据与审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调整修订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我局相关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认真落实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应当经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审计业务会议等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范议事决策流程,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2.加强审计执法责任制。提高审计项目的责任和风险意识,明确审计组长、业务科长、法制科审理人员各岗位的执法责任,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强化项目的审核、复核、审理制。按照项目进度,初步进行前置审理的试点,确保每个审计项目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2017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项目。
3.坚持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健全完善执法程序及决策机制。重新修订了《红桥区审计局制度汇编》,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行使行政职权,局重大事项全部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4.聘任特约审计员,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贯彻落实《红桥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社会监督,加大审计公开力度,落实聘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工作,充分发挥特约审计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区审计局制定了《红桥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组织管理办法》。聘请10名具有审计、财政、经济管理、工程管理、信息化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红桥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为依法审计保驾护航。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纪检监察、巡察等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协同调查办案机制,规范审计机关问题线索征询行为,努力形成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整体合力。
2.完善审计执法程序。坚持依法审计,严格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做到不超越审计法定权限索取资料,不随意扩大延伸调查范围,不调查与审计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事项,用数字和事实说话。健全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业务会议等各项管理制度。
3.创新审计执法方式。深化联网实时审计,加大数据整合力度,推进大数据审计,着力打造“智慧型审计”新模式。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整合全局人力资源,积极参与署、市统一实施的审计项目。统筹配置审计专业力量,适时探索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审计项目,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大审计格局。
4.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坚持“谁审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确定审计人员的执法责任。全面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严格执行审计组长审核、业务科室负责人复核、法制科专职审理人员审理以及局领导审签制度,增强关口意识,逐级把好审计质量责任控制关口。
5.健全审计人员管理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健全审计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认真落实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持续组织开展审计业务培训,通过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岗位比武练兵、审计大讲堂、经验交流、青年创新团队等活动,引导激励审计人员干事创业,更好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五)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
1.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以多种学习和培训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增强审计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审计专业知识和实务技能,审计人员全年学习培训时间超过50学时。
(1)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订了实施方案,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专题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宪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审计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开展1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讲法,担任重点审计项目组长,深入到被审计单位,亲临一线宣讲审计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组织参加2017年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按照区统一部署,将学习对象延伸到科级以下干部,全局33名审计干部全部参加了学习考试,成绩全部达标。
(3)开展审计专业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普法学习考核。今年安排了《审计法》、《会计法》、《采购法》、《预算法》及《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文件,促进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定期组织普法学习考核,以考试促进学习效果的提高。
(4)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培训。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利用多媒体视频会议,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培训,包括优秀审计项目成果展示交流;重点审计项目审前专项培训;积极参加第三届审计机关岗位练兵竞赛活动;按时参加每月月末市局组织的审计大讲堂活动的学习培训;邀请了天津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王志楠同志以《积极推进审计改革创新,促进领导干部用好权花好钱做好事》为题做专题培训等,有法规解读、案例教学、以评促学、专题讲座,内容针对性强,成为我局一种制度化、常态化的学习方式。
(5)做好青年审计干部的学习培训。积极给青年干部创造条件,成立“红桥区审计局青年创新团队”,脱产参加审计署举办的专项业务培训,派人员参加市局重点审计项目,增加实践机会,不断提升青年干部的审计能力和技术水平,积累审计经验。同时,鼓励青年干部参加审计专业职称考试,2017年有1名干部参加了审计师中级职称考试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6名干部参加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考试,且其中两名青年干部以优异的成绩通过。
2.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依法审计能力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审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审计人员在实践中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取证遵法、处理处罚依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种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六)进一步推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s
1.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推动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建设。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围绕“11.9”全国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绿色全运 法治同行”等开展主题法治实践活动;局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旁听庭审;通过“双万双服”“万千百十”活动同期开展审计特色普法活动;结合“法律六进”,创建精准普法,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坚持进户必普法、交换意见必普法、送达报告决定必普法、整改落实必普法,确保审计走到哪里,法治宣传就跟到哪里。
(2)持续开展内审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年初召开了2017年全区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对全年内审任务进行部署。组织内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内审人员工作能力,推动了红桥区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发展。
(3)拓展渠道,扩大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门户网、微博、微信等大众媒体,丰富审计法治宣传的形式载体,增强审计宣传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积极组织审计干部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映)活动。
2.推进审计依法公开。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报送和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进点会和审计公示制度,完善依法治理的外部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审计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将审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