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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红体党组〔2010〕4号
关于刘玉田同志免职的通知
体育局各科室、体育场、业体校: 依据津红人[2007]10号《红桥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职务正常解职的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经区体育局2010年4 月25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刘玉田同志体育场副场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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