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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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举办红桥区第十八届社区文体艺术节暨红桥区第三届群众文艺创作表演大赛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1082D/2021-000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文化发〔2020〕5号
主    题 :
文化旅游\文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举办红桥区第十八届社区文体艺术节

暨红桥区第三届群众文艺创作表演大赛的通知

各街道党政办,各部委办局公司、各区级国家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歌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共红桥区委宣传部、红桥区文化旅游局、红桥区体育局决定举办红桥区第十八届社区文体艺术节暨红桥区第三届群众文艺创作表演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展示运河文化魅力、展现“创文创卫”成果等主题,创作、表演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现我区群众文化特色和底蕴,引领健康向上的时代风尚,为实现我区“双战双赢”营造热烈浓郁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抗疫精神 共享小康生活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红桥区委宣传部

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红桥区体育局

承办单位:红桥区文化馆

四、参赛范围

大赛面向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区文艺爱好者、在校学生等组织开展。个人、团体形式不限。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别

本次大赛征集独唱、合唱(人数不超过20人)、舞蹈、朗诵四项艺术门类的创作、表演作品。

(二)作品内容

作品要坚持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公益性相统一,贴近群众、生动鲜活、短小精。重点突出以下主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中国成立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内容进行创作、表演。

2.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节点和对“四史”的研究阐释进行创作、表演。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创作、表演。

4.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围绕全区各界不畏艰险、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忍不拔,在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闪耀民族精神、展现时代风采、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进行创作、表演。

5.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围绕实施生态立区、教育兴区、土地强区三大战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文创卫”工作开展,加快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等内容进行创作、表演。

(三)其他要求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赛拟采取线上作品征集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本次活动进行展现。参赛作品以视频形式相关材料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或邮寄光盘(地址附后)

2.本次大赛鼓励原创作品参赛,也接受非原创表演作品。

3.团体或者个人报名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通过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原创词稿、曲谱、录音小样、节目视频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原创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4.原创参赛作品原则上应为201911日之后创作、未在往届本项赛事参赛且未在其他类似活动中获奖的。

5.本次大赛相关程序、安排等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六、组织及报名方式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街道社区群众和驻街企业的参赛报名和节目初审;区文化馆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参赛报名和节目初审。每个参赛单位和每位参赛个人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参赛单位和个人现场报名,并通过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形式提交参赛视频、报名表、原创作品版权承诺书以及词稿、曲谱、台本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七、时间安

(一)报名及初赛阶段(即日起915

报名截止后,主办方将对报名视频作品按艺术门类进行评分。根据初赛排名结果,每个艺术门类得分最高的前6个作品进入赛。

复赛阶段(20209月中旬至9月底)

复赛阶段,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进入复赛作品进行评审。同时,网友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对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根据评委会评审意见和网络得票情况,每个艺术门类产生3个作品晋级决赛。

(三)决赛阶段(20209

决赛拟采取评委会评审形式集中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是全区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群众文化活动,是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我市第五届市民文化艺术节子活动之一,是丰富区域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文化交流展示平台。全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摆上位置认真抓好组织推动

(二)精心组织。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次大赛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和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强活动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驻街机关、企业、院校等文艺资源,组织和引导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区属媒体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强化意识形态红线意识和安全底线意识,确保大赛整体活动积极、热烈、平稳、有序。

(三)好结合。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将创作和组织参赛过程与创建市级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文化进社区等工作相结合,与群众性宣传教育和文化惠民主题相结合,以社区文艺演出等形式做好基层文艺宣讲,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全区干部群众对建设美丽红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联系人:区文化旅游局石启砺 18602663608

        区文化馆       井立娜  18522733212

        报名邮箱:446904877@qq.com

参赛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56号红桥区文化馆社会文化部。

附件1参赛报名表

附件2原创作品版权承诺书

中共红桥区委宣传部       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红桥区体育局

2020810

附件1

2020红桥区群众文艺创作表演大赛报名表

作品名称


作者(表演者)身份

个人  团体

是否原创作品

是                                 

作者(表演者)(个人)

姓  名


性别


联系电话


作者(表演者)(团体)

姓  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别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是否同意在相关电视网络媒体展播:                 同意       不同意

是否同意授权大赛主办方从事作品的相关推广宣传:   同意       不同意

参赛作品类型

1.独唱2.合唱3.舞蹈     4.诗歌朗诵

作品长度

(         )分(       )秒

作者、表演者简介


作品简介


作者、主要表演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作品编号(组委会填):                               报名日期:           

注:报名截止日期:2020915日。     

附件2

原创作品版权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就授权给红桥区群众文艺创作表演大赛评选主办方的参评作品                    (以下简称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如下:

一、本单位/本人保证具有签署本承诺书并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和授权。

二、本单位/本人保证对授权作品拥有完整独立著作权、版权、邻接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并同意活动期间在媒体及网上免费展播作品。

三、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对由于授权作品的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或权利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本单位/本人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相关作品及作者信息真实有效。

  

    特此承诺

                              承诺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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