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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关于增补我市一次性医疗
器械和医用材料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各医院、社会办医单位:
现将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物价局津卫财〔2010〕165号《关于增补我市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