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红桥政策文件  >  区卫生健康委
名    称 :
关于印发二○一二年红桥区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551314B/2020-0007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红桥卫发〔2012〕9号
主    题 :
医疗保障\医药服务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关于印发二○一二年红桥区妇幼卫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单位、专业机构:

按照天津市卫生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卫生局制定了《2012年红桥区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执行,切实做好2012年的妇幼卫生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二○一二年红桥区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红桥区2012年妇幼卫生工作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坚持“以预防为主,面向基层、面向群体,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以全面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各项指标任务为重点,为《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我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总体目标与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1.不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

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4.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二)工作指标

1.早孕建册率达90%以上

2.产前检查合格率达85%以上

3.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

4.出生缺陷高危孕妇综合管理率95%以上

5.产后访视率达85%以上

6.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7.已婚育龄妇女妇科病普查年度指标完成率100%

8.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下

9.新生儿甲低、PKU、听力筛查率达98%以上

10.儿童白内障、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率达90%以上

11.脑瘫高危儿筛查率达100%

12. 新生儿入户访视率达95%以上

13. 儿童先心病筛查率达95%以上

14. 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督导管理,保证母婴安全

1.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区域管理,实现有效控制。

2.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规范化管理,严格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的监管力度。

3.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天津市出生证明管理文件精神,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根据《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督导和管理。

4. 切实落实《红桥区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程序,加强质控考核,提高妇保大夫发现辨别高危孕产妇的能力,做好转诊沟通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及时进行转诊、登记、上报和追访

5.定期开展围产协作组活动,对孕产妇死亡及危重病例进行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6.按照 《天津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二)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充分发挥区妇幼保健机构的骨干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底作用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技术支持作用,强化基础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全面完成《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各项指标任务。

1.充分利用妇幼保健网络系统的预警提示功能,随时浏览各单位管理现状,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进行反馈,使管理关口前移到日常,将基础管理工作做实。

2.加强与计生等部门的合作,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使新婚夫妇充分认识到早孕建卡、孕前传染病检查等重要性,提高早孕建卡率、孕前传染病检查率等,从而能够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疾病,并早期给予治疗干预,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3. 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进行妇科病普查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扩大受益人群,提高妇女病普查率,对宫颈癌、乳腺癌等疾病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妇女健康水平。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做好阳性病人的追访。

4. 加强对孕妇宣传教育,使其了解自然分娩知识,树立自然分娩的信心,增强主动选择自然分娩的意愿;加强对产科医务人员培训,推广产科适宜技术,提高其助产技能和水平;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开展剖宫产病例讨论,控制剖宫产率。

5. 以高危筛查为重点,切实落实好孕产妇及儿童的各项筛查,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高危孕产妇和存在先天性缺陷或发育不良风险的儿童,避免漏筛错筛现象发生。对筛出阳性病例及时转诊,对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保障儿童健康。

(三)加强三网监测,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1.做好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针对辖区管理的每一例孕产妇死亡病例及时进行孕期保健情况调查,填写死亡病例进行网络直报。

2.做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每季与相关部门核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对于可能发生死亡的线索及时进行追踪调查。

3.做好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加强数据质控,确保信息准确一致。

(四)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1.完善妇幼群体保健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制度,提高管理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妇幼人员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岗前资质培训与重点专题培训相结合,不断更新专业技术知识。

2.继续组织开展 “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充分调动防保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3. 充分发挥围产保健专家协作组作用,通过开展孕产妇死亡及高危病例讨论、剖宫产病例指征讨论,分析高危孕产妇救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不足,分析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合理性,针对接诊病例中的问题对产科医生、妇保大夫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

(五)加强执法监督,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2.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杜绝超范围行医的行为发生,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3.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六)强化技术指导,做好集体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1.定期开展集体托幼园所保健医生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及管理水平。

2.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3.继续做好托幼园所儿童查体、儿童口腔防护、职工查体等服务。





主题词:卫生 妇幼卫生 计划 通知

(共印25份)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