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计生委关于继续深入
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卫生计生工作,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更好地满足城乡家庭发展新需求,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按照国家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总体部署,现提出我区2016年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行业的特点和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健全有利于支持家庭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完善家庭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加强宣传倡导和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家庭文明,守护家庭健康,帮扶家庭致富,引领家庭奉献,全面提高家庭的发展能力、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家庭文化建设,促进家庭文明
1.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开展家庭教育、夫妻关系、代际关系及子女关系等内容的系列讲座,培育家庭成员完善自我、热心公益、主动分享的先进家庭文化理念。
2.加强主题宣传,借助“5.15国际家庭日”、“7.11世界人口日”、“5.29协会活动日”、 “母亲节”、“父亲节”等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日,开展家庭人口文化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影响力。
3.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形式,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倡导性别平等,推动男女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等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开展公共健康服务,促进家庭幸福
不断健全并发挥卫生计生系统的服务网络作用,培养家庭成员科学健康的工作方式与生活习惯。
1.在街、居建立一批基层计划生育家庭健康服务站/室,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计生政策宣传指导、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工作,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避孕服务。
2.依托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和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城乡家庭提供家庭保健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实现常住居民健康档案的基本覆盖。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
3.深入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将青春健康知识全面融入教育网,实施网上在线咨询、在线阅读;开辟青春健康网站、手机互动平台,实施在线指导,帮助青少年解除青春期存在的困惑及精神压力。
4.大力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专业机构,将基本疾病诊治与护理、健康管理、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于生活起居照顾、精神心理照护、文化活动服务等陪护照顾服务有机结合,实行医养结合,切实保障老年健康。
(三)开展脱贫帮扶行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1.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2.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与信贷部门联合,实施小额扶助贷款,对计生家庭优先提供小额贷款,优先落实支农资金,优先落实致富项目,优先提供致富技术。
3.实施妇女发展项目。依托协会组织网络,引导育龄妇女发展生产,努力提高妇女政治、经济地位,转变传统生育观念。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动员党员干部与计生家庭建立帮扶对子,重点帮扶一批计生家庭,为他们送信息、送资金、送技术、送服务,确保生育关怀对象不断增加收入,逐步引导计生困难家庭走上致富的道路,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开展志愿奉献行动,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1.组建不同类型的家庭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精准帮扶、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心理辅导等系列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到农村、到社区、到学校、到困难计生家庭,开展帮扶活动。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良好家风家规,以弘扬优良家风为重点,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平台吸引大众参与,在国际家庭日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弘扬家风专题活动,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风尚,做到文明立家、健康安家、优生乐家、致富兴家、奉献传家。
3.组织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树立推出典型模范,宣传学习先进事迹,让幸福家庭的奉献付出影响带动邻里、社区以至全社会。努力实现个人为家庭奉献、家庭为社会奉献,全社会关爱每个家庭、每个家庭得到全面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从关心关注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卫生和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具体措施,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环境。要充分运用宣传阵地,采取有效形式,进行灵活多样的宣传,加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注意利用报刊、杂志、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优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关爱关怀计划生育家庭的浓厚氛围,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完善阵地、服务家庭。充分利用区、街、居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加强管理,充实内容,拓展功能,发挥作用。加强阵地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宣传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要本着“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务实高效、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的精神,不断总结新经验,培育新典型,探索新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家庭、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更好地适应卫生和计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年末要汇总工作情况,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上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6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