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
区疾控中心、红桥医院:
为做好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的续种补种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8〕670号)要求,区卫生计生委制定了《红桥区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做好续种补种工作。
2018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红桥区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
续种补种方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接种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续种补种原则
续种补种工作按照尊重科学、知情公开、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
二、续种补种对象
为接种过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且尚未完成接种程序者,接种单位免费续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
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专家综合评估建议,已完成接种程序者不需要补种。如受种者有补种意愿,接种单位在告知防控知识、疫苗的保护作用、接种后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可免费补种。
三、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4月的有关报告,狂犬病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罕有超过1年。为保障受种者健康,对接种时间不满1年的受种者,接种单位提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时间1年以上的,如发生异常情况,卫生计生部门继续受理。
四、规范服务
红桥医院作为红桥区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负责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单位设置醒目标识,安排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天津市人民医院作为红桥区内进一步临床观察的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计生委组建红桥区应对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专家组(名单附后),包括临床、疾病预防控制以及管理领域等专家,指导做好相关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区卫生计生委成立“红桥区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贾俊河 区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
杨永祥 区卫生计生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绪娟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 晶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刘金环 区卫生计生委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 欢 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周 晶 区卫生计生委疾控科科长
周 姝 区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科长
李 珺 区卫生计生委监督科科员
戴云英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建中 红桥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区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督查各相关单位职责落实情况。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续种补种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区疾控中心要指导红桥医院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台账,逐一销号,确保续种补种工作扎实细致、平稳有序进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完善机制。红桥医院要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制,确定专门领导和部门,负责续种补种工作。要在门诊明显处设置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点,要安排有经验人员负责跟踪观察和咨询等服务,并设立醒目标识。要及时通报信息,积极落实职责和任务。
(三)信息公开。区卫生计生委在“红桥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我区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的信息,公布接种门诊地址和24小时咨询电话。红桥医院指派专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狂犬病疫苗知识答问手册》公布的口径,耐心细致地回答患者提问,切实做好答疑释惑等工作,杜绝出现因服务态度不佳引发的上访事件。
(四)督导检查。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红桥医院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门诊公示、接种操作、冷链管理、疫苗购销记录等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接种安全。指导红桥医院耐心细致地做好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附件:红桥区应对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专家组名单
附件:
红桥区应对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专家组名单
组 长:李 玲 市人民医院 感染性疾病专业
副组长:刘学花 市人民医院 感染性疾病专业
滕学敏 区疾控中心 传染病防控专业
成 员:乔佑杰 市人民医院 重症医学专业
辛绍斌 市人民医院 重症医学专业
孟令秋 市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专业
张美云 市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专业
丁 钋 市人民医院 急诊医学专业
王秀娟 市人民医院 急诊医学专业
江 涛 市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专业
赵永捷 市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专业
裘孝芳 市人民医院 护理专业
王 霞 市人民医院 护理专业
李国进 区中医医院 中医专业
冯 蕾 区疾控中心 传染病管理专业
刘正峰 区疾控中心 传染病管理专业
王艺如 区疾控中心 预防接种管理专业
李 一 区疾控中心 异常反应处理专业
抄送:天津市人民医院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