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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单位、专业机构党组织:
经红桥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5月28日第35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聘用张健同志为天津市红桥医院管理岗七级职员,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聘用刘新塘同志为红桥区中医医院管理岗七级职员,任医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天津市红桥医院副院长职务。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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