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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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印发红桥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551314B/2022-0000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红桥卫生健康发〔2022〕49号
主    题 :
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印发

红桥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科技局、区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委、城市管理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国资委、医保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市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卫职健〔2021〕645号)及《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共同制定了《红桥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卫生健康委                区委宣传部       

         区发展改革委                区教育局      

   区科技局                    区商务局

         民政局                  财政局      

         人社局                   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府国资委         医保局       总工会

                              20221121

(此件主动公开)



红桥区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天津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着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大力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与控制,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强化源头治理。“十三五”期间,我区开展了防暑降温、预防硫化氢中毒、尘毒治理等专项检查,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基本摸清了全区职业病危害的种类主要涉及区内的白酒制造机动车燃油零售等服务企业。    

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设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和技术人员,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制度,指导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组织区卫生监督部门对职业病危害申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通过对红桥区放射诊疗单位的“双随机”监督检查,强化了放射诊疗许可单位的法律意识及从业责任。组织我区卫生监督员、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管员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辖区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协管巡查,核实区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底档信息。

推进防治信息化建设组织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内职业病报告单位进行培训,对辖区承担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的直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区疾控中心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按时限要求审核报告卡,及时完成职业病报告与尘肺死亡病例报告。积极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工作及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工作。

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卫健委、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进企业、进社区宣贯《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健康知识并进行职业健康核心知识问卷调查。结合创文创卫工作,组织开展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培训,帮助相关企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区规划定位的重新调整,我区生产型企业基本外迁,所以,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现有企业数量少、接害人数少,但监管内容、监管标准更加精细化,对我区尘肺病防治队伍的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是历史存在企业多、原有产业工人、尘肺病人居住在我区数量较多,给我区后期的随访、管理、康复治疗等工作带来一定压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集中的行业领域,继续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实现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深化法定职业病防控,开展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工作机制,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三)规划目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4)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5)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6)

尘肺病患者集中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7)

职业健康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8)

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00%

到2025年,职业健康法治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以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为抓手,掌握红桥区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危害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严格源头控制,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推动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严格监督执法,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率

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形成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执法机制,采用分级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等劳动保障监察。

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惩戒机制、信用修复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度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协管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防护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

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监管,提高预警能力。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推进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作为我区尘肺病康复站试点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和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援助。

(四)推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素养

积极推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推动建成健康企业。鼓励化工、酒类制造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救援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进行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

(五) 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区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充分发挥综合医院的作用,努力推动职业病健康体检工作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六)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围绕重点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工作压力等突出职业健康损害的防治问题,开展早期筛查、干预和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围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治理,开展尘毒危害、生产性噪声、职业中毒、辐射危害监测与防护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推进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共建,深化产学研融合。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效能

充分利用全市一体化的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民政、人社、生态环境、应急、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按照便民利企、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构建惠民、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体系。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推动用人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八) 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依托职业健康专业平台,及时推送职业健康行业动态,宣传职业健康新理念,进一步树立职业人群健康保护意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推动职业健康宣教与健康促进工作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要把加强职业病综合防治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落实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商务、民政、财政、人社、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国资委、市场监管、医疗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规章制度,强化政策融合

结合实际依照职业病防治地方性法规规章,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疗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综合运用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通过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浮动等,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

(三)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实施

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式,合理安排工作所需经费,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继续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

(四)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规划落实

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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