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 件
红桥安办〔2010〕14号
红桥区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
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冬季是安全生产的多发期,各种不确定的安全隐患逐渐增多,针对当前的情况,根据市安委会议的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区冬季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决定在红桥区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与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我区主要条口全面展开,重点检查危化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按照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条块结合,各负其责。
1、建委:
负责建筑工地、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品的配备情况,建设项目脚手架搭设、存在共享空间及复杂结构工程情况,农民工住宿彩板房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情况,施工场地防冻、防滑的管理情况,起重设备、大型机械使用管理情况,深基坑作业及安全培训情况,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及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注意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倒塌方面的隐患排查等。
2、安监局:
负责危化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排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检查严寒等异常天气下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防危化品泄漏、爆炸等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公安、安监、质检、工商、市容、交管、消防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非法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春节期间,对临时经营摊位要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
3、质监局:
负责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特种设备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情况,电梯(包括社区楼宇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危化品压力容器和锅炉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4、交管红桥支队:
负责道路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以高速公路、快速路为重点,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继续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查处治理客运超载、机动车超速等行为。重点检查投入运营的机动车安全检修保养情况,对职工开展冬防安全教育情况等。
5、消防红桥支队:
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大胡同)、易燃易爆单位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情况,检查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情况情况,消防通道、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学校、幼儿圆的消防管理及隐患整治情况。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
6、大胡同管委会:负责大胡同商贸区的安全经营大检查工作。
7、经贸委:负责工业园和大型超市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8、市容委:负责市容改造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9、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所属幼儿园、校办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
10、卫生局:负责医院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
11、文化和旅游管理局:负责网吧和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
12、科委:负责意库、科贸园、金兴大厦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3街道系统:负责本街域内无主管小型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其它有关条口负责本系统、本条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份)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12月底,各部门、各系统向区安委会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
2、重点督查阶段(2011年1-3月)
各部门要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准备迎检)。区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力量同时进行检查,保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本阶段贯穿几大节日)
四、工作要求
成立以华长虹副区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区建委、区质监局、区安监局、消防红桥支队、交管红桥支队、区经贸委、区科委、区市容委、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管理局、区卫生局、大胡同管委会、街道系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