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津红安生〔2011〕1号
关于印发红桥区2011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现将《红桥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红桥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1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生产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大检查的指示要求,组织区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重点加强对大胡同商贸区的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的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城市基础设施等市政建设中的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防范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事件和塌陷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场所(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工作。区安委会适时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每个阶段的大检查都要有方案、有总结、有隐患排查台帐和隐患整改报告,并全力抓好组织实施。下面强调几个重点方面的监察工作:
1、危化从业方面:重点排查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监管,严把经营准入关,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外环线以内的加油站要尽快安装HAN阻隔防爆材料,在公交站、长途客运站和运输企业大力推广应用撬装式加油装置。
2、建筑施工方面:以高大难深等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生命线工程等为重点,加强对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影响安全生产的违规行为,治理建筑施工责任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不到位,以及应急响应机制不落实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和行为。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领导带班、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风险源条件验收制度,建立超深基坑变形监测数据上传和分析监控系统,实时上传监测数据,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3、消防安全方面: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大胡同商贸区)、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等为重点,严厉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未经消防验收行为;严厉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严厉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以及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等行为;严厉整治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以及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行为。
4、交通运输方面:以公交、旅游、长途客运、货运等专业运输单位、长途客运站点、危险品运输单位,以及校车为重点,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以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为抓手,加强对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人、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5、特种设备方面:以液化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使用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泄漏、防爆炸、防电击、防机械伤害。积极推广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坚决查处取缔餐饮业和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使用50Kg以上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为餐饮热源的违法行为。
6、学校安全方面:以锅炉、燃气、水电和放射、易燃易爆、生化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设施设备和场所为重点,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大型集会活动的报审、应急预防制定和演练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二、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预报奖励等相关的配套政策制度和规范。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三、不断强化部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区政府与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指导各类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要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引导企业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进一步健全覆盖各行业、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交流、情况沟通和支持合作,增强合力,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加强本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撑保障能力。总结经验,加强应急预案的报备管理工作。
五、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安全生产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素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抓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继续强化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六、推进街道安监机构建设
进一步明确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解决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兼职过多、人员不稳定的问题。要积极探索民营企业,特别是对街道小型单位安全监管的路子。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安全技术服务等途径,加强对街道小型企业的安全监管,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区的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的监控体系。加强街道安监机构建设,也是一条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社区的有效途径。
七、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完善与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通报、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综合分析等制度,积极探索综合监管规律和方式方法。我们将一步加大对联合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探索的工作力度。一是每个季度要认真开好安委会议,安委会议一方面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市安委会议的精神,另一方面及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二是我们确定了每个季度、重要节假日及一次性组织的大检查等,都要联合消防、交管、质监、安监、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检查。三是联合检查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即参与联合检查的各单位从各自的工作职能出发,有的放矢查找和消除各种隐患,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即联合检查最后必须要有实际效果。
八、搞好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组织安全监管系统全体干部,积极参加以坚持安全发展、提升本质安全、构建长效机制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不高、责任主体不落实、综合监管合力不够、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等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素质,练好基本功,提高监管检查执法水平。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妥善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努力为区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主题词:安全 工作△ 要点△ 通知
(共印40份)
天津市红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3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