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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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红桥区迎“五一”暨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934059E/2020-0002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红安生〔2011〕2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天津市红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津红安生〔20112

红桥区迎“五一”暨

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区“五一”节期间及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区一季度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区安委会决定,立即开展迎“五一”,查隐患,确保红桥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活动。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我区所有企业全面开展,重点检查危化从业单位、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按照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条块结合,各负其责。

(一)危化从业单位:危化从业单位、加油站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安监局负责,重点排查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

(二)建筑工地: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建委负责,主要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设项目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存在共享空间及复杂结构工程、农民工住宿彩板房、桥梁吊装作业、路桥铺油作业等方面的隐患排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倒塌。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质监局负责,要加强对承压容器、采用各类气体作为工艺条件生产、施工作业等方面以及压力管道、起重升降设备、运营电梯、复杂环境条件场内特种机动车辆等方面隐患排查,防泄漏、防电击、防机械伤害。

(四)道路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交管红桥支队负责,选择重点,继续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继续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查处治理客运超载、机动车超速等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五)人员密集场所(餐饮业):人员密集场所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消防红桥支队负责,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大胡同地区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

(六)大胡同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大胡同管委会办公室(其中:“四大里”居民区由三条石街办事处负责)负责,积极与区公安、消防、交管、安监、质监、容委、城管、综治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组织人力,继续加大对商贸区各类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灾害事故。

(七)科贸园区、创意产业园、金兴大厦写字楼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科委负责;

(八)工业园区、各商业公司所属单位、超市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商务委负责;

(九)市容整治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委负责;

(十)中小学及所属幼儿园、校办企业等安全大检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十一)医院及社区卫生场所、防疫站等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卫生局负责;

(十二)网吧和娱乐场所、公园等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区文化和旅游管理局负责;

(十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居民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学习及安全防范教育,注意预防家庭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火演练,学会使用防火器材,增强自防自救能力。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六小”单位和街办农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四)其它有关条口单位负责本系统、本条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共性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四、进度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现在-5月底)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份)
各部门要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及时整改。区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保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初向区安委会办公室上报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区政府成立以华长虹副区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区建委、质监局、安监局、消防红桥支队、交管红桥支队、商务委、科委、市容委、教育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局、大胡同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此次大检查工作列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妥善保留好自查及各种检查资料)。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五一 安全 检查 方案

(共印40份)

天津市红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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