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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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红桥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934059E/2020-0002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红安生〔2014〕1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津红安生〔2014〕1号

关于印发红桥区2014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现将《红桥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明确工作任务,列出工作台帐,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附:《红桥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红桥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专题研究本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单位(扩大)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市安委会议的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不定期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检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制度,提高安全第一意识。全面推进政府监管工程、企业安全本质工程和社会综合管理工程,提升企业安全本质化水平。按照市、区政府要求,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重点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些重点单位与企业及员工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在2012、2013年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完善适应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的考核机制,实施分类考核,加大量化考核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区政府有关要求,组织好年中督查和年底考核,并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报区政府。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情况的定期通报、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实行对个别单位上级领导约谈等措施,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指导各类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引导企业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规范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机制,做好2014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今年将根据市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调整我区行政执法统计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程序,建立与新要求相适应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机制。一是要贯彻执行新制度,规范报表填报工作;二是要明确报表上报时限,提高报送时效性;三是出台《红桥区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四是强化属地、属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我区安全监管全覆盖。

5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以文明执法“三步式”为标准,严格对各类违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执法过程中,继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各事故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1、加强自身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执法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机构与监管人员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应急救援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布局。逐步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应急装备水平和队伍的作战能力,搞好事故预防和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3创新监管方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逐步应用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系统新技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建设,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纳入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启动信息化建设工程。同时,针对我区企业“多数为小、散”的实际,积极探索和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管网络,强化培训,提高安监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高效运作的监管工作机制。

5、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理。

三、健全街道安监机构职能,进一步推进街道安全监管的正规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的属地管理作用,进一步完善各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推进。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要求,用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手段,进一步夯实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使全区上下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安全生产防控体系,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

1、加强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属地安全监管职能作用。加强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努力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街域内齐抓共管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逐步建立并完善街道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在各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配备执法服装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实战,在实战中锻炼队伍,提高安监执法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2、突破常规模式,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活动。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天津市实际安全社区基本条件》,按照津安办[2011]13号《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加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力度,要根据安全社区创建计划,整合社区人财物资源,落实安全文化传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人群和高风险环境控制、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有效对接与互补,并注意安全社区创建与其他平安社区建设措施的衔接。

四、切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依法依规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1、进一步强化大胡同、西站等重点地区及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对大胡同、西站等重点地区及高危行业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关闭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存有极大威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努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点工贸单位和机械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继续加大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力度,把创建范围由高危行业向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延伸,确保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整体上水平。继续强化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预报奖励等相关的配套政策制度和规范。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4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坚持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根据每个季节、每个时期以及每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把冬、夏两季的“四防”安全检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固定为常规性检查。区安委会适时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每个阶段的大检查都要有方案、有总结、有隐患排查台帐和隐患整改报告,并全力抓好组织好以下重点工作的实施。

五、切实推进行业监管工作和“打非治违”,不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推动各行业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危化管理方面:区安监局牵头,要重点排查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监管,严把经营准入关,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许可及市场准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继续推动外环线以内各加油站HAN阻隔防爆材料的安装,在公交站、长途客运站和运输企业大力推广应用撬装式加油装置;对排查出的各类危化隐患,建立网络管理数据库,随时掌控隐患整改情况。

2、建筑施工方面:区建委牵头,以高、大、难、深的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及生命线工程等为重点,加强对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影响安全生产的违规行为,治理建筑施工责任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不到位、应急响应机制不落实、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等现象和行为;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领导带班、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风险源条件验收等制度,建立超深基坑变形监测数据上传和分析监控系统,实时上传监测数据,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3、消防安全方面:消防红桥支队牵头,以大胡同和西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等为重点,严厉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未经消防验收行为;严厉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严厉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以及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等行为;严厉整治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以及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冒险作业行为。

4、交通运输方面:交管红桥支队牵头,以公交、旅游、长途客运、货运等专业运输单位、长途客运站点、危险品运输单位以及校车为重点,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以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为抓手,加强对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人、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5、特种设备方面:区质监局牵头,以液化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使用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泄漏、防爆炸、防电击、防机械伤害。坚决查处和取缔餐饮业和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使用50Kg以上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为餐饮热源的违法行为。

6、学校安全方面:区教育局牵头,以校车、锅炉、燃气、水电和放射、易燃易爆、生化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设施设备和场所为重点,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大型集会活动的报审、应急预防制定和演练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7、职业卫生方面:区安监局牵头,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与区有关部门联手,逐步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规章制度,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建立职业危害档案,夯实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基础,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开展防范硫化氢、粉尘、一氧化碳、氯气中毒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

(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社会整体安全意识

1、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模式,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渠道。加强内部宣传,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定期反映我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刊发区领导重要讲话、区安委会重要会议精神、区安委会阶段性重点工作提示、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安全生产信息需求等内容,有效推动区安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区有线电视、社区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在重点地区、人员聚集场所等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及布标、标语、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答卷和安康杯知识竞赛,利用“安全生产咨询日”开展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品、制作摆放宣传展板,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力争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提高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素质。

2、继续着力加强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邀请国家、天津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企业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作安全生产专题报告,邀请有专业技能的讲师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3、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提高实战水平。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一次,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不仅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而且要进一步搞好应急演练、提升实战水平。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街道及企业应急预案,锻炼街道及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七)切实搞好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技能

1加强两个队伍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教育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学习坚持制度化,班子成员日常工作交流制度化;二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联系岗位职责和思想实际,开展理想信念及廉洁从政教育。运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

2、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纠察“四风”精神,继续坚持实行首查不罚、检查服务卡、案件限时办结、执法文书规范填写等多项制度,提高履行综合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的能力,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天津市红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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