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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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934059E/2022-000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红桥应急发〔2022〕2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水平,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评价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四铁“六必”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和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监察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辖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职责重点对计划内规模以上的危化、工业、商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企业名单附后)。

(二)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和检查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津政令第22号)的有关规定,区应急管理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计划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8家,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法定安全评价落实情况;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开展设计诊断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志、监测监控、登记建档和属地备案情况。

2.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工贸行业计划重点检查企业30家,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两次。

重点检查商贸行业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等法律规范要求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法定安全评价落实情况。高低压配电是否安排持有效证件的专业人员值守,制冷机房是否安排持有效证件的专业人员值守,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制定落实,按时限更新安全相关管理制度,隐患排查落实情况等。

3.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计划重点检查2家单位。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两次。重点检查安全培训、评价机构资质证件及相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安全生产评价机构

安全生产评价机构计划重点检查1家单位。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两次。重点检查安全培训、评价机构资质证件及相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四、检查方式

执法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进行编制,突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对纳入重点检查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纳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次执法检查,并按照一定比例对上述企业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五、检查要求

应急管理局应当按照执法程序实施执法检查,并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下列处理:

(一)对企业开展检查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二)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

(三)对整改指令复查的,应在整改到期后10日内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情况,制作复查意见书。

(四)对检查和复查发现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五)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将案件书面移送相关部门。

(六)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七)执法检查有关信息应及时上传至执法数据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八)对企业实施检查和行政执法过程需要视频记录的,应当做好视频记录备查。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要按照四铁“六必”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立足区情实际,待年度执法计划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按照国家、市应急管理部门,区政府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等活动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落实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执法监察计划一经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承担执法任务的部门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计划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及时向执法计划牵头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履行批准和备案手续。

附件:

1.红桥区应急管理局现场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2.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数量及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3.天津市红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表

2022331

(联系人:王敬尧;联系电话:86516166

主动公开

附件1

红桥区应急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1.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三号路加油站

2.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一号路加油站

3.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芥园道加油站

4.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津同加油站

5.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黑塔寺加油站

6.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咸阳北路加油站

7.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光荣道加油站

8.天津石油集团红桥石油有限公司红桥区广开四马路加油站

9.天津红桥区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西青道分公司

10.天津红桥区壳牌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1.壳牌华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杨柳青加油站

12.天津市灯塔油漆有限公司

13.天津市国华嘉阳化工有限公司

14.天津市互利化工有限公司

15.天津市兴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6.天津市科盟化工工贸有限公司

17.中海油化工研究院

18.天津市多瑞汇商贸有限公司

19.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

20.天津华一有限责任公司

21.天津大胡同天奕商城有限公司

22.天津泰丰智昇集团有限公司都行商城市场

23.天津市米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4.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青道分公司

25.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天津红桥商场

26.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水木天成店

27.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丁字沽店

28.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

29.天津欧亚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30.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31.天津百货大楼凯莱赛商厦有限公司

32.天津市豪维通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33.天津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

34.天津市登发装饰大世界有限公司

35.天津鹏安投资有限公司水游城丽筠酒店

36.天津陆家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陆家嘴万怡酒店分公司

37.天津华业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泛太平洋大酒店

38.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9.天津市美亚职业培训学校

40.天津市远东职业培训学校

附件2

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数量及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红桥区应急管理2022年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5  人,其中,局机关定编在册执法人数为12人,实际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涉及5个内设机构,一线执法人员12人(各部门执法人员数量见附表),占在册定编执法人员的100  %,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含其专门执法机构,下同)人数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要求;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定编在册执法人数为13人,实际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一线执法人员13人,占在册定编执法人员的 100 %,符合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的专门执法机构人数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要求。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 250个工作日。2021年全年共365天,有52,双休日=52×2/周=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共计115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15=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天)×25(人)=6250(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640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预计测算为384个工作日,按照各部门上报的数据统计,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60%

2)一般检查工作日:预计测算为256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占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的40%

3.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2352个工作日。以下事项确定的次数、人数及占用工作日等参考前3年,特别是2021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测算,并对各部门上报预测情况进行了汇总测算。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预计测算为360  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测算为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测算为34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测算为21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测算为20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测算为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预计测算为1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测算为37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测算为43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测算为1205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4.非执法工作日:3258个工作日。以下事项确定的次数、人数及占用工作日等参考前3年,特别是2021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测算,并对各部门上报预测情况进行了汇总测算。

1)机关值班。机关值班安排30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测算为65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3)病、事假。病、事假安排84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4)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执法机关工作。预计测算为         288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测算为58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测算为600个工作日,根据各部门上报数据测算。

    


附件3

天津市红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表

部门名称

执法人员数量

重点检查单位数量

(家次)

一般检查单位数量

(家次)

总法定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

                       

合计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许可证发放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举报核查

参与联合执法

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备案

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宣教培训

听证、复议、行政应诉

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

合计

机关值班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病、事假

检查指导下级工作

休假

党群活动

合计

办公室

4

12

8

1000

24

16

40

80







16


300

396

48

104

120

96

100

96

564

综合协调科

3

12

8

750

24

16

40

260






10

22

15


307

36

78

90

72

55

72

403

应急救援科

3

12

8

750

24

16

40








22


250

272

36

78

90

72

90

72

438

安全生产监管科

2

42

28

500

94

56

140

20


20





10

8


58

24

52

60

48

70

48

302

执法大队

13

114

76

3250

228

152

380



14

210

200



300

20

575

1319

156

338

480


265

312

1551

合计

25

192

128

6250

384

256

640

360

0

34

210

200

0

10

370

43

1125

2352

300

650

840

288

580

600

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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