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红桥区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和我市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的通知》(津安办〔2023〕10号)部署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王敬尧;联系电话/传真:86516166;OA节点:区应急局-综合科-王敬尧)
(此件主动公开)
红桥区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事故教训为警为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一以贯之推进“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落地生根,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挺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线,部署发动各方力量,全力以赴管控遏制事故风险。用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高标准工作助力护航“十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保持居安思危的高度警醒,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安全工作的政治担当,用最务实的举措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推进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现实成效。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要求,全面抓牢抓细“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逐岗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辖区范围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责任落实上、制度建立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隐患和风险,真正做到企业底数清、风险点位清,精准制定各类防范治理措施。以严格执法监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提升我区本质安全水平。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区各部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
(一)全面自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标《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红桥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的举措》规定要求,聚焦关键区域、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全面压实压细安全生产的四方责任。在党政领导层面,严格自查是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是否每季度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全国、全市事故情况,传达贯彻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层面,全面核查是否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是否明确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是否第一时间将安全生产部署要求传达至社区、企业一线,常态化组织开展监管指导和督导检查。是否掌握本区域、本行业领域企业、项目底数台账,是否了解风险区域点位并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在企业主体层面,监督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是否建立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审批监管流程,严格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监管规范。是否与承租单位、外包及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并落实日常监督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和我市各类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
1.消防安全方面。突出民族宗教场所、文博场所、医院、养老院、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及托幼机构、仓储空间、群租房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查企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建设运行微型消防站及开展消防演练情况。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电焊动火作业、电动车违规充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占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搭建、违规住人等隐患风险问题。(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区委统战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等重点行业部门和各属地街道按照职责配合落实)
2.危险化学品方面。突出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以及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各类非法“小化工”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区应急局牵头负责,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公安红桥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3.工贸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第三方外包服务单位签订并履行安全协议情况,配电间、制冷机房等重点区域值班值守情况和现场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作业,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以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危险作业,安全培训走过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应急局牵头负责,区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4.建筑施工方面。突出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全链条排查治理,强化小微施工项目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现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打击违法承揽、施工现场未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和动火作业时无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等问题。聚焦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起重机械、盾构施工等危大工程,严查超资质范围承揽、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区住房建设委牵头负责,区城市管理委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5.燃气安全方面。加快推进“6个100%”工作落实,调配专业人员,开展集中攻坚。突出对燃气管线、燃气场站、用气密集场所和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持续排查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关注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铺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和泄漏隐患的重点场所,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对存在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条件不合格,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未实时运行燃气报警器,非法存储“黑气瓶”、“黑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违规充装使用的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区城市管理委牵头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6.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整治道路客运车辆长期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持续检查“三超一疲劳”现象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酒醉驾等违法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挂靠运营以及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开展综合治理。(红桥交警支队负责)
7.特种设备方面。突出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和设备档案情况。重点检查设备维护保养、巡查巡检、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等情况。对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8.文化和旅游方面。重点检查文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突出整治文博场馆和旅游景区安全设备设施、输配电线路的安全隐患,强化火灾隐患风险防范。(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区卫生健康委、区政府国资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性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全程推进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宣传教育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营造全民安全防范氛围,形成安全风险预警防范的社会合力。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安全生产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线上媒体,对突出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积极推广行业领域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形成隐患排查整治声势。另一方面,还要继续坚持线下安全知识的讲解宣传,依托商场、学校的公共媒体大屏,全面展示消防、燃气等典型事故教训和日常安全知识。组织重点人群走进安全体验场馆,了解消防火灾隐患和危害后果。要开展消防安全实操演练,切实提高居民群众遇见险情及时科学处置的能力,真正把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生活实践中,形成共建共治合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开展此次摸排整治行动是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市多起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不打折扣,坚决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实施。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部署推动,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确定具体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开展约谈、警示和通报。
(三)认真查摆问题,强化监管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此次全链条排查整治行动,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分析研判隐患风险类型,重拳出击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体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风险叠加、整改复杂的重大隐患和风险,要第一时间上报区安委办,强化系统治理,集中会商研判整改防范措施。同时,对执法中发现的敷衍整改、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立即约谈警示,从严顶格处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严格考核问责,确保整治成效。区安委办将组织专门督导检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排查整治行动成效进行检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直奔一线企业开展现场督导,实地了解属地街道、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部署推动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做法,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并向市安委办推荐。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力以及事故高发多发的区域和行业的相关责任人,将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26日(星期三)前上报推动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五一”假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于5月19日(星期五)前上报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台账(见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