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红桥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力确保建党100周年之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安委会相关工作部署,区安委会办公室起草了《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红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经第204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王淞;联系电话:86516166)
(此件主动公开)
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红桥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力确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100年之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委会决定从6月8日至7月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红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四铁”“六必”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地落实,全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整治重点
本次行动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近期正在开展的燃气、铁路沿线专项整治等工作,在抓好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7个专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以下8方面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成果,根据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点,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持续开展硝酸铵、硫化氢等专项整治,开展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为重点的“一防三提升”工作。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联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夹带、非法储存、非法处置等行为。
(二)道路交通方面:深入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限期“清零”各类安全隐患。以中环线、快速路、进出区主要通道、主干道路、繁华地区及重点路口节点为重点,全面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和“三超一疲劳”等问题;重点强化危险货物非法运输整治,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重点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非法藏匿、夹带危险货物运输等突出隐患问题,加强对“一盔一带”的宣传和治理。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进行事故分析研判,严格落实三级排查制度,完善隐患点段治理措施。
责任单位:红桥交警支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建设施工方面:深刻吸取“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教训,深入开展装修施工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严查建设施工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特别是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牵头,区城市管理委、西站站区办、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燃气方面:以其他地区近期发生的燃气泄漏爆燃事故为鉴,严格落实《市城市管理委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整治城市燃气管道气企业、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燃气站无证经营、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餐饮店、居民等燃气使用场所液化气钢瓶、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西站站区办、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消防方面:持续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针对医院、大型仓储物流、高层公寓、公租房等场所开展集中排查,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企业等场所开展延续治理,紧盯“七一”期间、端午等节日期间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开展我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销售市场管理、停放充电监管及综合协调监管,督促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安全的充电设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对于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立即纠正;要提升硬件,引导物业小区在楼道、电梯等点位安装智能报警系统,消除电动车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人防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金融局、公安红桥分局、西站站区办、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地下管线方面:做好排水、供热、燃气管线专项整治,充分利用专业技术机构和专业探测装备,对施工现场附近地下管线进行细致探测,制作地下管线分布图;全面排查路面施工隐患,对施工队伍开挖路面的相关手续、保护措施进行检查,深入评估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影响,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坚决做到处理“零容忍”、整改“零放过”、隐患“零遗留”。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红桥交警支队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特种设备方面:结合我区实际,在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治理电梯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以及液化气瓶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进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和充装超期、报废气瓶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西站站区办、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铁路运行安全方面:对接北京高铁工务段做好相关业务指导,重点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检查,严查铁路沿线硬、轻飘物,树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及铁路运行安全现象是否反弹、严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管控、严查铁路道口管理工作是否到位、严查“双段长”工作机制是否全面落实、严查是否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严查针对恶劣天气的联动处置举措是否健全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西站站区办、区应急局、公安红桥分局、三条石、西沽、邵公庄、和苑街道办事处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党100周年之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全面工作,各牵头部门做好本专项的推动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主要领导每周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分管领导要出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带队开展不间断的检查、督查。
(二)采取非常手段,严守安全底线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安全风险等级高、影响大的风险隐患,要采取党政领导干部、街道工作人员、企业人员包保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对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企业、车间、点位、设备等,要依法依规采取暂时限产、停产、停业、停用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厉执法监管,严肃追责问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严格按照“四铁”“六必”要求,坚决杜绝执法中的好人主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不力的,要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处理。
(四)加强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确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要畅通举报渠道,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五)做好督导检查,推动落实见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清零见底。区安委会将组成5个督导推动组,由分管区领导带队,对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推动(附件3),加强重点企业和点位安全检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跟踪突出隐患的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本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整治方案、7月8日前将整治总结,每周二17时前将上一周工作开展情况按附件2格式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各牵头部门于6月10日报送联系人表(附件1)。
附件:
1.各牵头部门联系人表
2.阶段性报送情况(模板)
3区级督导推动安排
单位: 填写日期:
职务 |
姓名 |
移动电话 |
办公电话 |
处级联系人 |
|||
科级联系人 |
|||
阶段性报送情况(模板)
一、基本开展情况
“本周(*月*日--*月*日),本单位/本街道检查单位xx家次,出动检查xx组xx人次,发现隐患xx处,整改xx处,约谈x次x人。
“下达执法文书x份,处罚x家次,处罚金额x万元。”
区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月*日,检查*单位,发现*隐患,整改*)。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二)道路运输方面
(三)建设施工方面
(四)燃气方面
(五)消防方面
(六)地下管线方面
(七)特种设备方面
(八)铁路运行安全方面
(不限于以上内容)
附件3:
区级督导推动安排
为全力确保“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红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落实落地,区安委会成立督导推动组对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推动。
一、工作目标
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职责不清、思想认识不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仍有差距等突出问题,着力把“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四铁”“六必”要求落实到位。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组织方式
区安委会组成5个督导推动组,具体分工如下:
区级领导 |
督导专项 |
牵头及责任部门 | |
第一组 |
张东明 |
危险化学品 消防 |
区应急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
第二组 |
于鹏洲 |
建设施工 地下管线 |
区住房建设委 |
第三组 |
刘国庆 |
道路交通 |
红桥交警支队 |
第四组 |
徐卫京 |
特种设备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五组 |
密松 |
燃气 铁路运行安全 |
区城市管理委 |
各牵头及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区级领导对本专项的督导推动,制定具体督导工作方案,确定督导对象(部门、单位)、督导内容以及督导的企业和点位,对发现问题推动落实整改,形成工作报告。
三、督导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情况。
(三)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落实《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调研指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情况。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制定及“挂图作战”实施情况,是否逐项明确了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
(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大事故隐患、体制机制等突出问题的查找治理情况;长效制度措施的建立执行情况。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执行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整改提升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学习贯彻、组织部署、执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专题专项任务要求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督导推动组至少要安排2次深入各相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二)各督导推动组要结合督导内容,自行选定督导检查的重点企业或点位。
(三)对督导推动发现的隐患问题,各督导推动组要持续推动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全部整改完毕。
(四)各督导推动组要形成督导推动工作报告,经组长审定后于7月16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各督导推动组在督导推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区政府要求,轻车简从,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