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年初经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红桥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录》(红桥政发〔2015〕8号)并印发全区。按照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关于创新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要求,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市、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调整了《红桥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录》,已经区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做好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变考核理念
2015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一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将以建设法治政府为考核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考核目的,以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为考核主线,考核工作进一步由形式考核向内容考核转变;由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转变;由年终考核向日常考核转变,真正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成为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晴雨表、行政权力运行的防腐剂、深化改革创新的助推器。
二、改进考核规则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是实现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的重要体现。为使考核真正起到“依法治政、治庸治懒、推广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在评定规则上做一些调整。
(一)调整考核事项及评分标准。将《红桥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录》中涉及的考核内容重新调整,将经过多年考核,各单位已普遍落实的考核内容作为基础考核项目;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推行权力清单、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全面依法履职等作为年度重点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及分值,向年度重点考核项目倾斜,突出依法行政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力求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推动和引领作用。
(二)加强日常通报制度。将对各专项督办检查结果、阶段性考核统计数据以及重大违法行为行政案件查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发挥日常考核督促整改的作用,同时注意总结依法行政工作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的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市、区绩效考评结果、行政效能监察结果结合起来,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做到步调协调、结果共享。
三、创新考核方法
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将进一步创新考核方法。一是基础考核项目不再搞年终集中考核,要通过综合各考核责任部门日常检查统计、专项督办检查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分析等方式,及时发现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也将直接作为考核评定的依据。二是强化对年度重点考核项目的考核。在推行权力清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3项考核事项的评分表证中,提出“未完成相关工作,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的要求;在全面依法履职考核事项中,明确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具体情形,加大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惩戒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以考核工作为契机,全面提本单位、本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5年 7月 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红桥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调整目录
序号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牵头 单位 |
分值 |
1 |
基础考核项目 |
依法强化应急管理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
按牵头单位对此项工作的标准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各考核责任部门日常检查统计、专项督办检查等作为直接考评依据。 |
政府办 |
2分 |
2 |
完善社会公共服务,改善服务窗口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
政府办 |
2分 | ||
3 |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
政府办 |
2分 | ||
4 |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局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升整体审批服务效能。 |
审批局 |
2分 | ||
5 |
积极整合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热线资源,实行“一个号码管服务”,构建便捷高效的为民服务平台。 |
政府办 审批局 |
3分 | ||
6 |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扬尘控制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学前义务教育提升计划和公车改革规范,完成人才帮扶、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教育、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年度工作任务。 |
人力社保局 环保局 房管局 教育局 政府办 |
3分 | ||
7 |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无重大责任事故。 |
安监局 |
2分 | ||
序号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牵头 单位 |
分值 |
8 |
基础考核项目 |
认真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
按牵头单位对此项工作的标准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各考核责任部门日常检查统计、专项督办检查等作为直接考评依据。 |
法制办 监察局 |
4分 |
9 |
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领导学法制度,主要领导积极参加学法活动;公务员全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低于四十学时;坚持处级以上领导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
司法局 政府办 法制办 人力社保局 |
5分 | ||
10 |
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做好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
信访办 |
2分 | ||
11 |
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做好基层调解工作。 |
司法局 法制办 |
2分 | ||
12 |
指导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
政府办 法制办 财政局 人力社保局 |
3分 | ||
13 |
按时提交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 |
3分 | |||
14 |
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法制机构办公设备、人员及经费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在人、财、物方面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 |
5分 |
序号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考核要件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分值 | ||
15 |
重点考核项目 |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 |
完成本部门现有的行政职权的全面清理工作。(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取消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优资格。) |
1.职权清理结果报告等文字材料;2.调整和下放行政职权的决定等相关材料;3.政职权运行流程、规范和制约权力制度文件等文字材料;4.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流程图的网站网址和公示信息截图。 |
编委办 |
全区各部门 |
5分 | ||
16 |
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
本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履职比例低于50%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
依据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统计结果。 |
政府办 编委办 法制办 |
全区各 部门 |
4分 | |||
17 |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 |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文件,法律顾问名单、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法律顾问参与制定重大决策的会议记录、调研报告、工作建议等证明材料。 |
法制办 政府办 财政局 |
全区各 部门 |
5分 | |||
18 |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
1.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2.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3.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漏报、迟报现象,报备率达到100%;(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低于80%的,取消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优资格。) |
1.根据区法制办收到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2.根据区法制办审查结果以及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数量进行综合评定。3.按时报送年初立项计划;4.按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 |
法制办 |
全区各 部门 |
5分 | |||
序号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考核要件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分值 | ||
19 |
重点考核项目 |
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
1.组建街镇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到岗,编制、人事关系到位,执法车辆、设备、经费满足工作需要;2.完成街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及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3.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衔接机制;4.各街道建立法制机构,配备2至3名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制干部。 |
1.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执法人员名单,办公场所、设备清单,拨付相关经费文件等文字材料。2.街道开展法制业务培训情况(影像资料);3.街道确定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明确法制科职责;每月报送开展执法工作情况信息不少于1篇;4. 编制部门文件、人员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
法制办 编委办 人力社保局 财政局 执法局 |
各街道及相关单位 |
12分 | ||
20 |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1.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证件申领、变更信息准确,证件管理无差错;2.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3.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6.行政执法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复议撤销变更等、行政诉讼败诉、执法投诉数量较少;7.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 |
1.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日常抽查结果评定;2.织业务培训的通知等相关材料;3.行政裁量权专项检查的文件等相关材料;4.法制机构审查建议或相关会议记录;5.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材料;6.依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投诉处理日常统计结果。7.依据法院提供的出庭签到记录。 |
法制办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5分 | |||
序号 |
考核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考核要件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分值 | ||
21 |
重点考核项目 |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 |
1.按时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基础建设和平台网络连接。(未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取消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优资格。);2.及时上报行政执法信息;3.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的日常监管维护,保障监督平台安全、稳定、有效运行;4.认真做好主动抽样、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等主动监督工作。主动监督案件数量不得低于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总数的5%;5.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6.认真处理行政执法投诉。 |
1.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日常抽查结果综合评定;2.及时录入日常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到监督平台(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收集信息结果综合评定);3.监督平台要专人管理,执法监督分离;4.按时反馈市、区政府提出的监督意见。 |
法制办 审批局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12分 | ||
22 |
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
1.健全完善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2.充实行政执法监督人员;3.完成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
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相关文件材料。 |
法制办 |
各行政执法单位 |
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