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主持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鉴于选举产生的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任职情况,经区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红桥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区长梁永岑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办、侨务外事办、政府督查室、应急办)、政府研究室、审计局、监察局。
常务副区长王晓亮 协助区长开展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综合经济、国资管理、政府法制、机构编制、人力社保、科技工作。分管发展改革委(粮食办)、商务委(中小企业局)、科委(知识产权局)、国资委、法制办(行政复议办、行政执法监督局)、编委办、人力社保局(公务员局)、财政局(金融办)、招商局(合作交流办)、统计局。协助区长分管政府办公室、政府研究室、审计局、监察局。联系人大、政协、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工商联、国税局、地税局、武装部、驻区部队。
副区长李纪扬 负责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信访、司法、消防安全。分管公安分局、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司法局。联系国家安全局红桥分局、消防支队。
副区长马政 负责城建工作。分管建委、人防办(民防办、地震办)、房管局、规划分局、房产总公司、城投公司。
副区长李丽玲 负责城管、环保、市政、交通管理工作。分管市容园林委、站区办、环保局、市政局、综合执法局、潞河环境建设公司。联系交管支队。
副区长徐卫京 负责行政审批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民族宗教、民政、街道、大胡同商贸区工作。分管审批局(行政许可中心)、安全监管局、民宗办、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大胡同管委办。联系市场监管局(食安委)。
副区长刘玉明 负责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妇女儿童、残联工作。分管教育局、卫计委(爱卫办)、文化旅游局(出版局、版权局)、体育局、红十字会、残联、妇儿工委、未保委。联系档案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