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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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落实我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推广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E41034U/2020-0034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发〔2012〕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落实我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

技术推广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我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我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以下简称ETC)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区加快ETC的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ETC的含义及特点

ETC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简称,可以实现车辆不停车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功能。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省钱,使用ETC通过高速公路可享受高速费优惠;二是省时,ETC专用车道,免除排队等候,节约时间;三是省事,免去停车、起步的烦恼;免于现金支付,集中出票,消费数据网络查询,便于车辆与财务管理。

二、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速公路发展迅速,高速公路网络逐步形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社会进步和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公路网交通流量急剧增加,部分高速公路因停车收费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时有发生。

20109月,京津冀区域ETC联网收费系统经两市一省共同努力,初步实现省市界间不停车收费,大大提高了通行效率。实践证明,实施高速公路ETC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我市高速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措施,是适应我市公路网络化管理趋势、发挥公路网整体效益和提升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市推广应用高科技成果、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载体。

三、我市推行ETC情况

到“十二五”末,我市实现高速公路ETC平均覆盖率(设置ETC车道收费站数量占高速公路收费站总数量的比例)达到100%,所有主线站要保证至少设置两条ETC车道,ETC客服网点覆盖全市各个行政区,形成统一的ETC服务体系。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利用合作银行的服务网点,拓展ETC客户服务网点的覆盖范围,为ETC客户充值、查询、车载设备维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四、我区办理ETC具体工作安排

(一)范围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必须安装,自201311日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再报销公务车辆在本市域内的现金缴费车辆通行费票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公务车辆参照执行。

(二)指定商业银行

华夏银行是目前唯一与高速公路合作办理ETC业务的银行。华夏银行红桥支行为我区办理ETC业务的指定银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28号(水木天成小区底商),联系电话:1332336533658836686

(三)优惠措施

单位客户在每个电子标签400元基础上给予五折优惠。

(四)办理ETC需要提供的材料

单位客户须持单位法人(负责人)委托书,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单位结算卡(IC)到华夏银行红桥支行柜台办理。单位客户必须先在华夏银行红桥支行开立单位结算帐户。

(五)时间安排

1.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239日以前到华夏银行红桥支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如已在华夏银行红桥支行开立单位账户可不用重新开立。(单位开户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

2.请各部门、各单位办妥开户事宜后,于2012316日前完成ETC业务的办理及安装。(ETC业务办理及相关事宜详见附件2


附件:1.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所需材料

2ETC业务办理及相关事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国、地税正本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五、法人身份证原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圈存器发票原件及圈存器;

八、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若预留印鉴为非单位法人印鉴,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单位无圈存器需700元购买圈存器一个。

由于本辖区内机关单位较多,开户前请与华夏银行负责人联系,提前预约开户时间,避免单位集中开户,造成等候时间过长。

联系人:于永利,联系电话:58836686 13323365336




附件2:


ETC业务办理及相关事宜

一、办理ETC记账卡业务

开立单位账户3个工作日后,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华夏银行红桥支行办理ETC业务。

(一)单位法人(负责人)委托书;

(二)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三)车辆行驶证;

(四)单位公章及预留印鉴;

(五)单位结算卡(IC卡)。

二、安装ETC电子标签

在银行办理ETC记账卡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电子标签安装。(详情可与华夏银行红桥支行联系)

三、ETC业务费用收取事宜

(一) ETC记账卡:办理ETC记账卡收取每张30元押金。(出具相关押金凭证)

(二)电子标签:每个电子标签费用200元(华夏银在每个电子标签400元基础上给予五折优惠)。

(三)冻结资金:每辆车冻结人民币1000元(ETC业务为客户提供“先通行,后付费”的通行模式,因此需冻结一定资金做为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保证金,冻结资金银行计付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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