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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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2014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E41034U/2020-0042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发〔2014〕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红桥区2014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4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津党发〔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确定了《红桥区2014年20项民心工程》,现已经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对所承担的项目要层层落实责任,每一项工作及子项都要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承办,要尽快细化目标任务,确定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项目涉及2个或2个以上单位承办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履责,与相关协办单位建立联系会商机制,各相关单位要主动靠前,加强配合,合力推进项目落实。区绩效办、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定期对照目标要求,逐个核实进度,逐一作出评价,全面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定期选取推动难度大的事项专题开展督查。在工作处于重要节点或遇到突出问题时,要及时深入实地,检查完成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对进展滞后的工作,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年终要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2014年1月27日

红桥区2014年20项民心工程


为有效落实《天津市2014年20项民心工程》,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区情实际,研究确定了红桥区2014年20项民心工程任务,计划安排70个子项,内容如下:

一、推进旧城改造

(一)实施西于庄地区危陋房屋征收改造工作。(区房管局、区建委、房产总公司、红桥城投公司、相关拆迁指挥部)

(二)启动同义庄、西河泵站二期等房屋征收项目。(区房管局、建委、房产总公司、红桥城投公司、相关拆迁指挥部)

(三)加快推进铃铛阁、双环等项目拆迁扫尾工作。(区房管局、区建委、房产总公司、红桥城投公司、相关拆迁指挥部)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和苑西区安置房项目力争一期实现入住,中小学、幼儿园、菜市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现开工。(区建委)

(五)和苑B地块项目822套、54842平方米竣工入住。(区建委)

(六)南开拆车厂项目836套、68558平方米实现竣工。(红桥城投公司)

(七)碧春里二期项目2926套、21.87万平方米实现入住。(红桥城投公司)

三、实施清新空气行动

(八)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完成河北工业大学等5个单位9台燃煤锅炉改燃并网。(区环保局、区建委)

(九)对燃煤单位进行检查治理,开展燃煤锅炉脱硫和除尘治理,促进燃煤企业和供热单位使用优质低硫煤。(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建委)

(十)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对全区拆迁及施工工地进行管理,防止扬尘撒漏污染环境现象发生。(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房管局、区市政局、区综合执法局)

(十一)对主干道路、重点地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马路餐桌进行治理,结合市场提升改造,对周边占路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区综合执法局)

四、实施清洁社区行动

(十二)完成亿城堂庭居委会组织建设,实现居委会组织全覆盖。(区民政局)

(十三)对改造后的64个社区实施准物业管理。(区民政局)

(十四)完成64个社区、359万平方米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任务。(区房管局)

(十五)完成绿色节能建筑改造136万平方米。(区建委)

五、实施绿化美化行动

(十六)提升“三河五岸”绿化景观水平,新建水西庄公园地块绿化24万平方米,子牙河堤岸植树11.2万平方米;进一步提升北洋园绿化;继续提升南运河两岸绿化5.6万平方米;实施见缝插绿,新建绿地4.3万平方米。(区市容园林委)

(十七)实施道路垂直绿化工程,完成中环线等重点道路垂直绿化1.8万平方米。(区市容园林委)

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十八)加强环卫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垃圾转运站和公厕建设。(区市容园林委)

(十九)开展环境大清整活动,对全区道路、社区脏乱点位、圈占堆物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区市容园林委)

(二十)实施旧路、里巷道路改造工程,完成市里下达的改造任务。(区市政局)

(二十一)集中治理非法运营、非法上路和非法占路的机动三轮车,规范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和专业作业车辆。(区市容园林委、交管支队、区残联、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繁荣商贸旅游业

(二十二)做好海河华鼎、亿城堂庭、西站站区及周边公建项目的业态定位和招商。(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合作交流办)

(二十三)加快欧亚达商业广场、水游城、虹桥新天地等商贸载体的提升改造和业态调整。(区商务委)

(二十四)实施大胡同商贸区提升改造,完善大胡同四里开发规划;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异地建设仓储物流基地,缓解交通环境管理压力;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开展外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估衣街、锅店街、北马路商业业态升级改造,完善餐饮、办公等配套服务设施。(区商务委、区建委、大胡同管委办、区规划分局)

(二十五)打造旅游项目,完善生态文化游、历史遗迹游和购物休闲游等旅游线路。(区文化旅游局)

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六)完成西青道高层、新春花苑等二次供水改造。(区建委)

(二十七)加快推进光荣道科技产业园路网配套工程,实施保康路、保康中道等5条市政道路建设。(区市政局、区建委)

(二十八)搞好重点地区泵站提升改造工程,实施大红桥泵站建设,搞好红桥南、八一、红塔寺泵站提升改造。(区市政局、区建委)

九、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二十九)推进社区居委会硬件建设,新建、改扩建亿城堂庭、南头窑、万华里、尚都家园等4个社区居委会。(区民政局、区建委)

(三十)开展“六型社区”暨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创建9个美丽社区。(区综治办、区民政局)

(三十一)推进智慧红桥建设,完成咸阳北路街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建设芥园、铃铛阁2个街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成3-5个区级科普示范社区,争取1个市级科普示范社区。(区科委、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芥园街街道办事处、铃铛阁街道办事处)

(三十二)加快推进社区菜市场建设,建设碧春里二期、泰达城5号地和新春花苑3个菜市场,提升泊胜达、西青道、桃花园、子牙里、大同门等5个菜市场,盘活怡德路、永丰楼2个菜市场。(区建委、区商务委、红桥城投公司)

十、完善社会保障

(三十三)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积极鼓励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职工等特殊人群参保,完成市下达保险扩面的任务。(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完成市下达保险扩面任务。(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五)为200名单亲困难母亲、100名特困学童提供救助。(区妇联)

十一、扩大就业规模

(三十六)实现新增就业3.4万人。(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七)维护就业形势稳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八)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安置率达85%。(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九)对各类人员进行定向就业和劳动技能培训,培训3400人次。(区人力社保局)

十二、发展养老服务

(四十)加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5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区民政局)

(四十一)完善养老院建设,新增养老院床位400张。(区民政局)

(四十二)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提升、完善21家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确保完成考核验收。(区民政局)

十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四十三)为1000对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区人口计生委)

(四十四)为2.8万名30-65岁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区卫生局)

(四十五)建成一卡通网络,为0-7岁儿童办理医疗、保健一卡通。(区卫生局)

(四十六)为782名单亲困难母亲缴纳女性安康保险,免费进行全科查体。(区妇联)

(四十七)为80名街道社区外来务工女性保洁员提供免费查体。(区妇联)

十四、关爱残疾人生活

(四十八)为2000余名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区残联)

(四十九)为60周岁以下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服务。(区残联)

(五十)开展助残活动,为残疾人发放轮椅100台、助听器50台和各类书籍500册。(区残联)

十五、发展教育事业

(五十一)启动实施新一轮第二批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程,确保实现达标。(区教育局)

(五十二)加快配套中学建设,水木天成地区中学实现开工建设。(区教育局)

(五十三)加快配套小学建设,启动三条石小学、和苑A地块小学建设,铃铛阁小学交付使用。(区建委、区教育局)

(五十四)加快配套幼儿园建设,金筑幼儿园、铃铛阁幼儿园交付使用,启春里幼儿园开工建设。(区建委、区教育局)

十六、加强公共医疗服务

(五十五)为社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区卫生局)

(五十六)加强健康管理,确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重度精神病检出患者健康管理率均达80%以上。(区卫生局)

(五十七)组织家庭责任医生对重点人群进行服务,受益人次达8.4万。(区卫生局)

(五十八)为40-50岁人群开展大肠癌筛查服务,筛查率达90%以上。(区卫生局)

(五十九)开展急救员认证培训和普及性急救宣教活动,为1800名急救员提供取证培训,对1.5万名目标群体开展普及性宣教。(区红十字会)

十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六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区文化馆、图书馆、少儿图书馆,新建、改建一批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室和“津城书吧”区文化中心实现竣工。(区文化旅游局)

(六十一)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参加天津市第五届相声节,举办好第十二届社区文体艺术节和2014年运河桃花旅游节。(区文化旅游局)

(六十二)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培训社区文艺骨干1000人次。(区文化旅游局)

十八、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六十三)新建3条健身路径。(区体育局)

(六十四)扩大健身人群,新组建5支健身队伍,培养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40名。(区体育局)

(六十五)开展系列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参加天津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区体育局)

十九、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六十六)深化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造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区民宗办)

(六十七)精心组织好第21届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氛围更加浓厚。(区民宗办)

二十、推进平安红桥建设

(六十八)持续开展生产、消防、交通、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区安全监管局、消防红桥支队、交管红桥支队、区卫生局、工商红桥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六十九)完善群众诉求机制,畅通和拓宽公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区信访办)

(七十)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创建10个平安示范社区、10个平安示范单位。(区综治办、公安红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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