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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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07251/2022-0005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发〔2022〕5号
主    题 :
体育\群众体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全民

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红桥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于 2022年7月11日经区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22719


红桥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期间,红桥区大力推进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运惠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市民健身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健身热情日益高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十四五时期是红桥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建设,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均衡。政府主导有力、行业规范有序、市场活力充沛、社会广泛参与、法治健全高效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普及和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在45%以上;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7名;多元化健身服务成为群众健身的重要供给方式;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显著提升。努力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全面推进体育工作实现“四个有”,即:有体育公园、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有定期举办的社区运动会、有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协会)。全民健身成为我市建设排球之城”“运动之都的有力支撑,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驱动力,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新时代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成为活力健康城市的靓丽名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利用,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贯彻落实天津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和《天津市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推动社区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区体育园(智慧健身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及多功能运动场、冰雪设施等建设。倡导复合利用模式,鼓励社区体育设施与文化设施、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学校等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规划资源红桥分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各街道)

2.加强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结合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绿色屏障建设等,利用三河五岸地理优势建设体育设施;充分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老旧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设施;充分利用尚未明确用途的城市空闲用地、储备建设用地或者已明确为文化体育用地但尚未完成供地的地块,建设临时性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规划资源红桥分局、各街道)

3.落实各类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制度。推动具备开放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群等群体适当倾斜,强化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和监督。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引,完善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安红桥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4.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按照国家在场地建设、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政府政务服务办、规划资源红桥分局、区税务局)

(二)打造特色品牌健身项目,组织更加丰富的健身赛事活动

1.结合我要上全运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我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红桥武术节、津台剑道邀请赛等品牌赛事活动。积极打造京津冀”“民族”“非遗等系列特色主题全民健身赛事。重点办好三大球”“三小球等项目业余联赛和传统武术、柔道、中国式摔跤、智能体育等赛事。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等时间节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健身赛事活动,丰富群众体育生活。(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委统战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

2.鼓励街道社区举办各类传统赛事活动,加大特色体育项目培育,推动群众体育赛事由社区、俱乐部向全民大众延伸。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级体育协会、俱乐部举办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鼓励组织工青妇、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线上线下结合、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多项目并进、各层级联动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级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

(三)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大力推广普及科学运动促进健康和治未病的大健身理念。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体,利用社区健身中心等,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大讲堂等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慢病防治、运动风险防控与急救技术等推广普及工作。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做好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

2.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常态化。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引导、规范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健康发展,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营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文明办、区人社局)

(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发展更具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

1.加强体育总会建设,发展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会组织。推动体育运动协会、居民健身会以及其他草根体育组织建设,形成覆盖全区、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民政局)

2.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通过赋予职能、购买服务、培训骨干等完善扶持政策,提升社会体育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3.持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服务市民健身中的重要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科学、简捷、高质量的健身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各街道)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强化重点人群服务

1.大力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针对青少年儿童近视、肥胖等问题开展体育干预,对青少年儿童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和成长发育进行专项指导。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将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督导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压紧压实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不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在社区、公园、户外休闲场地配建适合青少年儿童的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规划资源红桥分局)

2.提升全民健身服务适老化水平。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健身中心等,对老年人群体开展健身活动与健康促进、慢病干预和康复治疗加强指导。加强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规划与建设,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工作者的培训中增加老年人健身指导及服务内容。精心举办老年人健身活动和赛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住房建设委、规划资源红桥分局、各街道)

3.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继承发扬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积极组织参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区委统战部、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

(六)加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

1.加大优质体育服务供给。结合我区地理文化优势,积极探索全民健身需求和现代服务业相融合的新型商业模式和组织模式。继续扩大体育惠民卡签约服务单位范围,提供更多健身消费选择和更优质健身服务。推动体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升健身休闲产业质量,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2.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鼓励体育产业融合教育、商业、旅游、文化等元素复合发展。培育大型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体育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实现体育产业大发展和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提升的互促双赢。(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金融局)

(七)加强深度协同工作机制建设,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着力提升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水平,引导学生从小形成健身习惯,锻炼健康体魄。每所学校按需配备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体育特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儿童体育俱乐部等建设,鼓励特色发展,突出一校一项”“一校多项”。创新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鼓励举办各类运动项目的校际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业余赛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2.推动体卫融合。整合公共卫生、养老、残疾、教育等资源,推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建立社区运动健康促进中心、健身与健康融合示范基地、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站等,建立面向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监测、运动处方、健身指导、慢病预防、运动康复治疗等的新服务模式。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运动处方指导师培训与推广,增加运动促进健康门诊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各街道)

3.促进体旅融合。加快引入户外运动协会,推动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以天津之眼、三岔河口为依托,以南运河南路、南运河北路、子牙河堤岸、西沽公园为干线,努力打造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八)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打造活力健康红桥

1.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舆论宣传。利用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教授群众掌握科学健身方法和运动技能,引导群众养成科学健身习惯。(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2.打造体育赛事、体育设施、体育传统、体育名人、体育民俗、体育旅游、体育服务、体育表演等体育文化传播推广链条,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主动讲好天津体育故事,传播好红桥体育声音,塑造更加积极开放、奋发进取的红桥体育形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开展。

(二)优化队伍建设。提高全民健身领域和全民健身决策保障水平。深化体育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鼓励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人才的互联互通,加强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队伍培养,继续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评定工作。引进市级优秀运动员退役转岗担任体育教练员制度,探索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服务的相关机制。探索各种形式扩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提升人才队伍的结构和素质。

(三)强化安全保障。加大全民健身政策法规落实力度,贯彻体育行业标准,加强体育行业管理,落实对各类健身设施、赛事活动安全运行的监管。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要达到防疫、应急、消防和安全等要求。建立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强化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四)提供智慧服务。提升信息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加快建设智能体育园”“智能驿站”“智能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场馆智能化建设管理。鼓励各类体育机构搭建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办居家健身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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