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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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房管局关于红桥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E41034U/2020-004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办发〔2013〕3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区房管局关于红桥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

模范区创建活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街、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区房管局拟定的《红桥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宣传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9月13日


  

红桥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创建活动宣传方案

区房管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48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2012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2〕36号)、《天津市红桥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及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影响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断完善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积极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及时报道红桥区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目标及任务

广泛深入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及工作安排,提高我区各部门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主动性;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活动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既积极支持又敢于监督的氛围;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创建活动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的重视程度,增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意识,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宣传对象及工作组织

(一)宣传对象

创建活动宣传对象涵盖区各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及用地单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重点是红桥区各相关委办局以及作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对象的街道、企业、学校和社区等。

(二)工作组织

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建活动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日常工作,区委宣传部支持配合,新闻媒体提供宣传平台,积极发动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

四、宣传方式

按照创建活动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紧紧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共建美丽新红桥”这一主题,充分借助电视、报纸、杂志、政府网站等宣传媒介,采取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政府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活动。同时,积极配合市节约集约办做好宣传工作。

(一)开展主题会议,提高节约集约意识

根据天津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办公室的要求,采用专题会议、常务会议等组织形式,举行国土资源宣讲会,使全区各委办局及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及此次创建活动的重要精神,将节约集约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通过宣讲会,提高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及积极性,强化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法律意识。

(二)对创建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资源,采取系列报道形式,在创建活动的重要节点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推广我区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借助主题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

借助“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要的主题日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活动,通过展板、宣传册、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同时,结合各街道、用地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四)充分利用宣传栏,进行全区覆盖式宣传

在区房管局设立创建活动专栏,发表创建活动专刊,及时传达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重大精神、重要指示、工作部署等,发布创建活动最新动态。

在相关政府部门、街道、社区、企业等宣传栏进行“节约集约用地”主题宣传,对土地管理基础知识、用地政策、规划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及时宣传,提高节约集约用地的社会认知度。

(五)网络进行宣传

在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政务网站上开辟节约集约专栏,介绍创建活动有关背景、主要内容、相关报道等,及时发布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等最新动态信息,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安排

创建活动宣传工作,从2013年8月中旬起,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8月中旬-2013年8月底)。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协调,联系电视台、报社等宣传协助单位;收集宣传素材,制作宣传材料。

集中宣传阶段(2013年9月初-2013年9月底)。多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机关单位、各街道、用地单位、学校、社区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提高全社会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长期宣传阶段(2013年10月及以后)。创建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进行集约用地宣传工作,使该项工作成为一项常态工作,将宣传工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在创建活动领导班子配备上高规格,所有的班子成员都是领导小组的组员。一定要提高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切实抓好活动的开展。

(二)突出主题、抓出特色

按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要求开展宣传活动。将创建活动和区内工作结合起来,将创建活动和红桥区经济建设、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内容,抓出活动特色。

(三)注重服务、讲求实效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创建活动是与红桥区的经济建设、企业服务密不可分的,活动的开展要以一切为企业服务、一切为项目服务、一切为发展服务为准绳,在创建活动中更要全面推进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区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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