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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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天津市涌晶酒店有限公司等三件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E41034U/2020-004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办发〔2013〕3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天津市涌晶酒店有限公司等三件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一、天津市涌晶酒店有限公司

该单位位于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327,存 在主要火灾隐患:

(一)设置的防火门损坏数量超过50%

(二)一楼北侧安全出口被封堵;

(三)三层部分房间外窗上设置铁栅栏,影响灭火救援。

责令于201311月8日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天津市涌晶酒店有限公司

隐患单位责任人:徐林光

消防机构责任人:王刚

区政府责任人:蔡云鹏

二、天津市红桥区芙蓉岛足底保健有限公司

该单位位于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3号,存在主要火灾隐患:

(一)未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

(二)违法在高层建筑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三)人员密集场所内走道装修使用可燃装修材料。

责令于2013年11月11日前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天津市红桥区芙蓉岛足底保健有限公司

隐患单位责任人:薛松

消防机构责任人:王刚

区政府责任人:蔡云鹏

三、天津市滨水饭店有限公司

该单位位于红桥区大胡同西侧2号,存在主要火灾隐患:

五至十三层未按国家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责令于2013年12月15日前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天津市滨水饭店有限公司

隐患单位责任人:徐建

消防机构责任人:王刚

区政府责任人:蔡云鹏

对上述重大火灾隐患,各有关委办局、责任单位、监管单位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时限,明确整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限时解决。区政府将上述重大火灾隐患督改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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