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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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天津市云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畅景家园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E41034U/2020-0044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办发〔2014〕1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天津市云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物业服务的畅景家园住宅小区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畅景家园住宅小区,位于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二号路四新道37号,属高层住宅建筑,由天津市云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存在主要火灾隐患:

一、居民楼内消火栓箱全部用铆钉钉死,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7条第3款的情形;

二、屋顶水箱出水阀门被关闭,稳压泵电瓶柜故障,且未设置在自动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7条第6款的情形;

三、主机柜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10条第2款的情形;

四、感烟探测器防尘罩未摘下,无法使用,手动报警器未与主机柜联通,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10条第3款的情形。你单位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责令于2014年7月6日前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天津市云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隐患单位责任人薄勇

消防机构责任人:王刚

区政府责任人:蔡云鹏

对上述重大火灾隐患,各有关委办局、责任单位、监管单位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时限,明确整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限时解决。区政府将上述重大火灾隐患督改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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