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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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桥区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E41034U/2020-0048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办发〔2016〕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化;民政\社会事务;卫生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城市管理\市容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绿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防\人防;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文化旅游\文化;文化旅游\旅游;文化旅游\文物;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司法行政\刑事执行;司法行政\政府法治;司法行政\法治宣传;司法行政\法律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红桥区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工作安排意见    


各有关单位:

今年,区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和区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红桥区的建设和发展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既有前瞻性、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提案,有利地支持和帮助政府工作。为贯彻落实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精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制定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    

一、建议提案的基本情况    

今年两会期间,收到由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38件,其中代表建议102件,政协提案136件。建议和提案涵盖了我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创意新颖、中肯可行,体现出广大代表、委员对我区发展的迫切心情,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在这些建议、提案中,经济、财政、科技工作方面53件,其中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44件,占总数的22.27%;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81件,其中代表建议60件,政协提案21件,占总数的34.03%;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方面40件,其中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35件,占总数的16.81%;公安、交通、民政、人力社保、街道工作方面64件,其中代表建议28件,政协提案36件,占总数的26.89%。这些建议和提案所涉及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分别涉及40个承办单位。    

二、办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2016年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三城一中心”建设,大幅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当前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重实际、重效果的原则,实行抓重点、促全面,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诚心诚意听取意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办理工作。    

三、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促进全区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加强调研、强化协调、积极采纳、用心落实。要健全办理工作领导机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通过办理建议提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大局的稳定,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加强督办,按时办复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制度、协商办理制度和答复制度,做到“五定”: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完成时间、定目标任务、定具体责任,确保办理时责任明确、协商充分,答复快速及时、明确具体。按照市、区政府有关办理工作的规定,今年的办复期限自区交办会起,承办建议提案5件以下的单位,应在3月底以前完成;6件以上10件以下的单位,应在4月底以前完成;10件以上单位应在5月底以前完成。全区办复期截至日为6月8日。在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协调督办力度,采取现场督办、电话督办、联合督办、会议督办、通报督办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地掌握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确实有困难的建议提案,呈请区政府相关领导协调解决。特别是对代表、委员反映不满意的,要跟踪督办,重新办理。    

(三)抓住重点,确保落实    

以提高满意率和落实率为根本落脚点,着重做好重点、重要建议提案和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每位区政府领导对涉及分管条口的建议提案要逐件进行审阅,明确1-2件建议提案作为今年的重点件亲自督办落实。各承办单位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督办件和区人大、区政协领导的包办件,务必认真办理,主要领导要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做好跟踪协调,加快办理速度,做到有计划、有沟通、有措施、有结果,通过办理好重点建议提案,起到以点带面和辐射示范的效果。对代表和委员多年提、反复提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刻反思,以求实的态度做出明确解答,下大力气解决问题。    

(四)加强沟通,注重实效     

主、会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主动协商,准确汇总各方面意见,及时通报情况,认真组织好承办、答复等工作。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负责地提出高质量的会办意见。在办理工作中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坚持“三走访”制度,办理前走访,弄清建议提案的全部内容,了解代表、委员的要求和意见;办理中走访,面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具备条件的提供多种解决方案供代表、委员选择;办理后走访,征求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特别对代表、委员还有引申的意见和建议,应给予关注。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尊重代表和委员履行职责,努力为他们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提供各种方便条件,为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今年区政府重点督办10件建议和提案    

为了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初步确定以下10件作为今年区政府重点督办件。    

(一)马增悦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西于庄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的建议(代表建议第27号)由区房管局承办。    

(二)蒋萍代表提出的“关于零号路及附近地区道路及排水管网改造”的建议(代表建议43号)由区市政局承办。    

(三)马增悦代表提出的“引进民营资本完善我区医疗设施”的建议(代表建议第69号)由区卫计委承办。    

(四)王复齐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拆迁片人户分离问题”的建议(代表建议第72号)由公安红桥分局承办。    

(五)张怡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桥区政府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网速度”的建议(代表建议第99号)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办)承办。    

(六)李炜等4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泰达城周边建设菜市场”的提案(政协提案第6号)由区商务委承办。    

(七)陈碧寒等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科技型企业培养计划”的提案(政协提案第29号)由区科委承办。    

(八)民盟提出的“关于将西沽建设成为文化主题公园,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的提案(政协提案第72号)由区文化旅游局承办。    

(九)刘洪杰委员提出的“关于治理和苑居住区市容环境,打造一流现代化宜居社区”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14号)由和苑街道办事处承办。    

(十)民建提出的“关于提升大胡同地区产业业态,减少消防安全隐患”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27号)由大胡同管委办承办。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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