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桥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红桥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红桥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
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3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7号),加快推进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成为我区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和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 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
基本建立以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举办的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本适应我区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
以中医药学为主体,充分借鉴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技术,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内容和方法。
(三)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基本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更加有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药防治体系建设。完善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为主体,社会办医机构中医科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
2.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规范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针对部分基层常见病种,推广实施中药验方,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力争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提供10项、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
3.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
依托国家级基层名老中医师承工作室和天津市名老中医工作室,挖掘和传承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加强中医药技术在基层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慢病防治中的研究、应用与推广。
4.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通过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加强非营利性民营中医医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规范的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加强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在区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体质偏颇人群等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提供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服务。
2.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
3.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建设。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发挥区中医医院中医“治未病”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规范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及技术要求,按照市“治未病”质控中心制定的治未病管理及技术标准,推动“治未病”工作的规范运行,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4.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
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
(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1.健全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体系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康复资源配置需求,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
2.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各阶段的特色技术和方法应用,严格执行中医康复服务规范。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在康复护理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护理方案,拓展中医康复服务手段。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逐步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区县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区中医医院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推广中医特色康复技术,深化中医康复内涵。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1.加强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
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树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典型。
2.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中医医院要探索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
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的公告》(国中医药办发〔2014〕15号)开展健康教育。将中医药知识通过健康讲座、宣传展牌、大屏幕进行宣传,提高全民健康保健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本方案落实。
(二)完善标准和监管
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标准。推进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托红桥区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三)加快人才培养
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骨干人才。加强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力度,保证培训待遇和培训质量。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保证新转岗人员及时达到转岗要求。以红桥区中医医院为平台,培育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特色学科带头人,面向全区开展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加大对中药产品质量和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中药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每年适时开展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和曝光力度。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注重广告监测结果的运用。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联合督查等工作,维护良好的中医药市场环境。
(五)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深入社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讲座和科普活动,增强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认知。支持和帮助传统中医药类非遗文化资源、品牌和价值的宣传推广。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精神,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