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红桥政策文件  >  区政府办公室
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红桥区欣苑网吧等两件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MB1E41034U/2020-005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办发〔2017〕2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司法行政\刑事执行;司法行政\政府法治;司法行政\法治宣传;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应急管理\应急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红桥区欣苑网吧等两件重大火灾隐患    

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全区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一、天津市红桥区欣苑网吧    

该单位位于红桥区西青道闸桥北路1号,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该网吧为公共娱乐场所,二层建筑,楼梯间未设置为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3条之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5条(d),直接判定天津市红桥区欣苑网吧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责令于2018年1月6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隐患单位责任人:满艺    

消防机构责任人:李志江    

区人民政府责任人:李纪扬    

二、天津市红桥区香远阁锅台鱼饭店    

该单位位于红桥区本溪路开源道4号,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1、员工宿舍与经营场所及厨房未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3.5条之规定;      

2、疏散出口堆放杂物,堵占安全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3、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影响疏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5.5.8条之规定;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6.1.3.2、6.1.3.9条,综合判定,上述隐患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责令于2018年3月5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隐患单位责任人:房军    

消防机构责任人:李志江    

区人民政府责任人:李纪扬    

对上述重大火灾隐患,各有关委办局、责任单位、监管单位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时限,明确整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限时解决。区人民政府将上述重大火灾隐患督改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