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红桥区2017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拟定的《红桥区2017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红桥区2017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运会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防汛工作,保障国泰民安,意义非同寻常,责任十分重大。我区防汛工作要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全面执行市防指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防范和抵御水灾的能力,确保汛期安全,为建设城市副中心,构建和谐新红桥做好安全保障。
一、2017年防汛形势和任务
据国家气象局分析,2017年我国气象年景总体偏差,极端水旱灾害事件可能多发、重发,加之海河流域多年未来大洪水,防汛抗旱的不确定性、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加。其次,经济社会发展,灾害影响日益突出。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综合管网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在建工程、拆迁片,点多面广,改变原有地貌和排水设施,影响周边区域防汛排水安全,防汛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增加,防汛自保任务进一步加重,大大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难度。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我区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侥幸心理,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把防汛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未雨绸缪,严阵以待,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抓住汛前准备的有利时机,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的意识,依法防汛、科学防汛、社会防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以高度责任心落实两个“坚持”,实现“三个转变”,抓紧安排部署,全面落实责任、预案、检查、队伍、物资等各项措施,努力实现“中小降雨不淹泡,超强降雨退水快;标准洪水不溃堤、不垮坝,超标准洪水不出现责任事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防汛工作目标。
二、红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构成
为加强对我区防汛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今年我区重新对区防汛指挥部成员进行了调整,成员如下:
指挥:梁永岑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指挥:张东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纪扬副区长、公安红桥分局局长
徐卫京副区长
吴成区武装部部长
郭耀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缪风区武装部副部长
邢渤涛区市容园林委主任
马墨林区建委主任
周鹏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国良区商务委主任
刘武区科委主任
杨永祥区卫计委主任
李天浩区信访办主任
武志敏区人防办主任
刘殿良区教育局局长
陈旭区市政局局长
于鹏洲区房管局局长
秦方区环保局局长
程梅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张健区财政局调研员、副局长
张镇区民政局局长
张万生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李洪信公安红桥分局副局长
陆爱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丁新建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金泉双环邨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建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春梅丁字沽街道办事处主任
时呈琪西沽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学青西于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杰邵公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绍谦芥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广明三条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玉琴铃铛阁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学民和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健大胡同管委办主任
张雷站区办主任
甄海涛交管红桥支队副支队长
李志江消防红桥支队支队长
赵福顺区房产总公司总经理
许宝全环境建设公司党委副书记
范永杰红桥城投公司总经理
张秀海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常勇广电网络红桥分公司总经理
于津明红桥运管所所长
马蒙泉天津北方水运有限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张东明同志负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红桥区市政局,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陈旭区市政局局长
副主任:王永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孔令华区市政局副局长
郑健全市排水六所所长
回庆市排水七所所长
吴宗昊区排水所副所长
三、职责分工
(一)区防汛办:负责传达、落实上级防汛指挥部门和领导的工作要求,收集、发布各类防汛信息,组织、协调开展防汛应急抢险和召开紧急工作会议;配合防汛市区分部完成视频调度系统的调试,保证城市防汛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负责与相关媒体的联系,及时传达命令,传递汛情、雨情、水情,并及时反馈防汛信息;传达区领导指示和要求并向区领导汇报汛期有关情况。
(二)区武装部:负责按照天津警备区和市防指的要求,负责在汛前组织调整好我区各分指挥部及2200人的民兵防汛抢险队伍。主要承担子牙河、北运河、南运河、津河等36.29公里的一、二级河道的护堤抢险任务。
(三)公安红桥分局:负责防汛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偷盗、破坏防汛物资和设施的犯罪分子,以及妨碍汛期防汛工作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汛期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区市容园林委:负责协调因灾造成的树木倒伏及市容环境清整。协同区卫计委和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城区特别是低洼片雨后环境的清理、保洁、消毒工作,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
(五)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在遇到汛期紧急情况时,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及总体调配工作,保证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
(六)区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和部门搞好汛期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及生活保障工作,保证受灾居民生活基本需要。
(七)区科委:负责所辖企业的防汛措施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八)区建委:负责防汛土源点的确定和应急供应,筹备必要的防汛用砂石料,安排相应的运输车辆,并责成专人负责,组织督促各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建设工地以及各开发商投资兴建的配套排水设施不完善地区(含和苑地区)应急排水工作。
(九)区卫计委:负责抽调152名医护人员,设四个医疗救护中心,三个医疗救护队,一个“三防”专业队,并储备必要的医疗救护器材和药品。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环境的消毒工作,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同时要严密监控各项疫情,按有关预案主动行动。
(十)区信访办:负责组织做好汛期群众涉及防汛排涝问题的信访接待工作。
(十一)区人防办:负责人防工事的防淹泡工作,确保汛期无安全隐患。
(十二)区教育局:负责组建400人的防汛抢险预备队,并安排26所房屋结构好,距离低洼片较近,地势较高的学校,在汛期应急时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安置受灾居民。
(十三)区市政局:负责区管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疏通掏挖,
汛期井盖的巡查看管、因强降雨损毁的道路排水设施应急抢修及严重积水点的临时排水任务。
(十四)区房管局:负责做好各商品房小区防汛措施的检查、督办、落实,推动企业产及社会产房屋防汛措施的检查、督办、落实,并督促拆迁单位做好拆迁滞留片的应急排水工作。特别在汛期对地下室、车库要制定落实防淹泡措施。
(十五)区环保局:负责做好汛期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环境监测、预警及处理工作。严格排查监管污染源单位汛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以及出现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区内建设工地、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内水、电、气、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沿街商户、棚亭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工作,杜绝一切人身安全事故。
(十七)区财政局:负责按时拨付防汛专项经费;根据防汛抢险工作需要筹措相应的资金,保障防汛资金落实到位。
(十八)区民政局:负责在出现大汛时安排好、照顾好特困群众和优抚对象,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同时,区民政局要做好旧楼改造物业管理小区防汛措施的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十九)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协同区市容园林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市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占路市场的管理工作,防止市场杂物堵塞公共排水设施。对占路市场无照经营占压排水设施商户进行管理,对占压公共排水设施的违章建筑和棚亭,予以拆除和清理。
(二十)区市场监管局: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履行相关的经营主体责任。
(二十一)各街道办事处和大胡同管委办:负责组织推动辖区内各项防汛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临时应急小型抽水泵等设备,组织抽调人员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做好辖区内居民防淹泡自保自救措施的宣传工作、危漏房屋居民的调查疏散及生活保障工作、辖区内河道堤岸巡视巡查工作、高层建筑地下室防淹泡工作等。配合区各职能部门做好抢险、卫生、环境、市场管理等工作,做好本街道辖区内居民社区防汛措施的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二十二)站区办:负责组织、协调西站站区的防汛应急工作,确保站区正常、安全运行。
(二十三)交管红桥支队:负责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汛期强降雨情况下的交通疏导预案,加强汛期积水道路、地道、涵洞的管控,并协同红桥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做好防汛运输车辆的组织和调度。要做到“三定两统一”,即:定车、定司机、定调度、统一编号、统一指挥。
(二十四)消防红桥支队:负责配合区防汛办,做好排水抢险支援和对遇险人员的紧急救援工作。
(二十五)区房产总公司:负责在汛前对所管辖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危漏房的维修工作,杜绝塌房伤人事故的发生。特别在汛期对低洼片平房区要做好应急抢修措施。
(二十六)环境建设公司:负责树木和园林设施的养管巡查,并组织抢险队伍,对树木倾倒威胁房屋、行人安全和堵塞交通的,要及时清理排险,同时要做好汛期的垃圾清运和公厕消毒保洁,雨后道路上的积水清扫工作。
(二十七)红桥城投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城投公司投资项目的防汛应急工作。
(二十八)区政府应急办:负责按照区领导和区防汛指挥部要求,对区防汛成员单位应急组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十九)广电网络红桥分公司:负责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汛情、险情的公告以及居民防汛自救等知识的科普工作。
(三十)市、区两级排水专业部门:汛前负责对各自的闸涵、泵站、管道、检查井、雨水井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合力搞好疏通掏挖工作,做到管通井净,确保各类排水设施启闭灵活、运转正常。对低洼片的排水设施要做到定点、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市、区各项防汛责任制。
(三十一)红桥运管所:负责对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和站场汛期的安全工作。
四、防汛应急预警响应等级划分、发布和应急响应
(一)防汛应急预警响应等级划分
四级预警(蓝色预警):降雨量达到30毫米,后期雨情基本不再发展,中心城区大部分地区不会产生严重积水。
三级预警(黄色预警):降雨量达到50毫米,雨势可能持续发展,中心城区低洼地区积水,河道水位正常。
二级预警(橙色预警):降雨量达到100毫米,雨势可能持续发展,海河水位达到2.0MTD,新开河、永定新河、独流碱河、子牙河等排沥河道水位较高,影响中心城区二级河道和泵站排水,中心城区普遍积水。
一级预警(红色预警):降雨量达到150毫米以上,雨势可能持续发展,海河分泄上游洪水或海河水位已超过2.0MTD(警戒水位),海潮位较高影响河水下泄,将造成中心城区大范围严重积水。
(二)降雨灾害等级发布
区防汛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市区分部和市气象台灾害性降雨预报,以短信、电话或公文的形式统一向各单位、部门发布。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应急响应通报做好相应防汛准备工作。
(三)降雨灾害应急响应
1、遇三、四级应急响应(蓝色预警与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各单位带班领导、具体联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并保持手机畅通,安排专人值守。
2、遇二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各单位带班领导、主管领导、具体联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指挥部通知,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应急抢险队伍安排一定机动力量值班,车辆、设备做好随时出动准备。
3、遇一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全区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各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位置,全体防汛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并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受指挥部通知,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按照责任分工和标准要求,迅速展开防汛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联系人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值班待命状态,安排好作业班次,车辆、设备做好立即出动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遇到雨情、险情要靠前指挥,层层落实责任制,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
(二)完善预案,制定计划。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原有的基础上修定完善防汛抢险工作预案,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
(三)组建队伍,搞好培训。各单位要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从实战着眼,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并组织相应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汛设备、物资,提高抢险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作战能力,确保有汛期队伍能拉得出,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四)加强值班,严明纪律。各单位汛期要坚持领导带班和昼夜值班制度。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纪律性教育,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缺班、不空位,随叫随到。各单位要建立防汛通讯联络网,充分运用现有的通讯工具,加强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区防汛指挥部将对各单位的防汛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统一指挥,令行禁止。各单位要根据防汛工作的分工,互相支援,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决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不服从指挥调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发动群众,搞好宣传。各单位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水患意识,调动全民的积极性,自觉履行防洪义务,确保汛期安全,为构建和谐红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2017年红桥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名单
2. 2017年红桥区一、二级河道抢险责任段明细及抢险人员汇总表
3. 2017年红桥区居民转移及物资储备预案表
4. 2017年红桥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