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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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07251/2025-0001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办函〔2025〕8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红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已经114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红桥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25年红桥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安委及市食药安委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压实责任体系,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一)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深化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年底前,由区食药安办起草形成我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严格属地管理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见成效,强化闭环管理措施。优化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提升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和防范处置能力。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抽检监测、“产运储销”全链条监管、行刑衔接、督促落实等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综合协调建立实施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完善风险会商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风险会商会议,及时分析研判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执法办案等发现的问题。发挥“三书一函”、评议考核、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机制作用,强化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突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政策研究、法规解读、风险研判等工作。(区食药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控全链条风险,筑牢安全防线

(五)健全全链条监管衔接机制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健全落实食品贮存监管、运输仓储配送管理制度,落实液态散装食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协调监管、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委执法总队红桥支队、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压紧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总监、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常态化规范开展培训、考核,提高风险防控精准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加强源头治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守底线 促提升”专项行动,严打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健全完善政府粮食储备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机制。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用途出库,加大违反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严把许可准入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许可审查要求。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先证后核”信用承诺审批。深入开展食品、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审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严把食品生产经营关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餐饮企业、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校园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清真食品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区委统战部、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做好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城市管理委负责)

(十)深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深化“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区教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公安红桥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全面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大宗食材采购、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严格承包行为和校外供餐单位管理。健全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制度。持续推动恢复校内食堂供餐,推广“桶餐到校+校内分餐”新配餐模式。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领域信用档案。(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打违法犯罪,提升震慑效能

(十一)突出重点问题治理深入实施食品安全领域“保安全惠民生工程”。聚焦群众关切的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红薯粉条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标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特供酒”、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二)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围绕中央关切、群众关心、舆论关注,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非法添加、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力争发现大案要案线索。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深入开展“昆仑2025”、“净风”和肉制品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网络食品等重点环节,校园等重点部位,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犯罪活动。(公安红桥分局负责)全力打击涉食品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红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行刑衔接、信用惩戒,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区委政法委、公安红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治理手段,驱动数字化转型

(十三)强化标准指引围绕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专项跟踪评价,加强标准宣贯解读。(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信用监管水平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对食品生产经营信息进行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及时公示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等涉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加强智慧监管应用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平台建设,探索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画像、监管效能分析、AI智能辅助等场景建设应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六)探索新业态监管路径。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直播带货、网络销售、生鲜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要求。(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有实体店经营资格。(区市场监管局)

(十七)提升监管能力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业务培训。(区食药安办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跟班调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宣贯和监管业务培训,积极推进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八)加强重大活动保障完善保障工作制度机制,推动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工作按规范手册统一标准落实,进行全链条闭环管理。(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五、推动产业升级,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九)持续推进特色美食商圈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打造“西北角”、“复兴路”、“洪湖里”、“二号路”等美食商圈,串珠成链,打造红桥区精品美食线路;高标准打造行业标杆,提升网红美食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服务水平,培育“放心餐饮”,推动食商文旅融合发展。(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鼓励科技创新。鼓励支持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深化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政策支持引导深入老字号企业开展帮扶指导,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区商务局、区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升企业参保积极性。(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示范引领作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营造共治共享格局

(二十二)提升抽检质效全年安排食品安全抽检3384批次,达到8批次/千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针对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三)加强监测评估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及时通报监测会商结果,强化部门防控合力。(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按照市级工作部署,探索开展相应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水产品中副溶血性弧菌全链条风险监测。(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十四)强化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区食药安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区科协配合)健全完善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宣传多维矩阵,聚焦群众关切,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发现和查证辟除,对冲谣言风险。(区委网信办、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推送、分析研判,稳慎处置舆情事件。(区委网信办、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鼓励社会参与。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红黑榜”公示。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吹哨人”、事故隐患企业内部报告激励等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健全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大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提升社会参与度。(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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