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关于红桥区聚顺里
松楠楼及零散平房(一期)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因红桥区聚顺里、松楠楼及零散平房棚户区改造(一期)(旧城区改建)项目,按照市有关部门批准的征收范围,将于近期实施征收。
聚顺里征收四至范围:东至怡德路,南至青年路,西至红旗路,北至现状住宅楼房(不含住宅楼房)。
松楠楼征收四至范围:东至五中后大道,南至新红路,西至新红路,北至松楠楼(不含住宅楼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请相关单位自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下列手续:
1.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2.审批改建房屋、土地用途;
3.建立或改变房屋租赁关系;
4.受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5.居民户口迁入、分户等有关手续;
6.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手续。
特此通知。
2019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