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关于
印发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精神,落实内控体系建立与实施,经委领导研究,制定《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精神,落实内控体系建立与实施,提高我委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按照红桥区关于开展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一抓三补四强化”专项行动和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以开展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一抓三补四强化”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要通过宣传动员、内部自查、制定制度、严格执行等方式,不断夯实我委会计基础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制度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使用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切实防范和预防腐败,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的
(一)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也是当前政府会计改革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通过内控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为单位经济业务各个环节的合规性提供合理的保障,才能保证财务核算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才能真正落实政府会计改革,才能有效实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要求。
(二)满足外部监管要求的需要
根据财政部2015年12月21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审计局于2016年4月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会〔2016〕27号),要求各单位必须在2016年底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组织实施。财政部自2017年起要求各单位报送年度内控报告。2018年内控报告不仅从报告内容指标上进行了细化,而且要求各单位报送各项指标的执行证据。由此可见,财政部门对内控的要求非常明确,要求各单位必须建立切实可行、可有效落地执行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保持内部控制适用性的需要
单位的内部控制必须量身定做、与时俱进,符合自身的机构设置和管理需要。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由原红桥区城市建设委员会、原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职责和原红桥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整合、组建而成。原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经于2017年底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单位当前需要根据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在原有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保证内部控制的适用性。
三、工作范围与内容
以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为主体范围,在单位层面和经济业务活动的六大模块(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开展内部控制优化、调整。
(一)单位层面
1.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2.明确权限,建立健全三权分立制度。针对不同的经济业务,设置不同权限的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对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
3.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进入和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建立关键岗位轮岗机制,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4.加强信息化控制,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对内部控制与业务流程信息化,实现对各类业务和经济活动的自动或半自动控制,增强单位内部控制刚性。
(二)经济业务
1.预算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分解、下达、执行、分析、追加、调整、决算、考评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管理工作的内部协调机制、规范预算编制程序、严格预算执行、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支出管理方面
支出管理主要结合财政支出经济科目,全面梳理单位内部费用支出结构,解决单位支出定义不清晰、支出结构不系统、支出范围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设定各项经费支出的支出规则(支出范围、支出标准、支出权限、支出程序、支出凭据等),实现经费支出的过程管控。
3.采购方面
采购管理主要通过明确采购事项额度及标准,加强归口管理,建立采购事前审批机制,控制采购实施方式,建立采购验收管理机制等实现政府采购的合规管理,提高采购效果。
4.资产管理方面
资产管理主要根据单位的资产分类,明确归口管理的部门及其管理职责。通过建立健全资产登记、领用、盘点、调配、维修、处置等管理程序,加强实物管理,保障资产安全。通过明确资产配置标准,优化配置程序,合理安排资产购置,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5.建设项目方面
建设项目主要通过规范项目立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的可研论证与立项决策,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与预算有效控制。通过规范工程招标、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环节和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防范舞弊风险。
6.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管理主要通过明确归口管理,规范合同订立程序,加强合同登记与跟踪,防范因合同管理不善导致的收入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因对方不能正常履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四、具体安排
(一)计划准备
2019年5月31日前,各部门完成对内控所涉及的相关制度、表单等资料收集准备工作,通过学习内控建设的目标及建设范围,了解内控建设的必要性。
(二)调研访谈
2019年6月14日前,各部门配合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调研访谈工作,梳理授权体系、当前业务程序、收支事项、表单体系及制度体系。
(三)成果修订
2019年6月28日前,各部门提出对成果的反馈意见,对调整、修订后的内控成果文件进行沟通确认,沟通反馈无误后签字确认。
(四)成果发布
2019年7月5日前,按照单位制度发布的程序,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布内控建设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落实内控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参见附件),全面强化实施内控规范的组织领导,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内控规范实施到位。
(二)抓好重要环节
要按照内控规范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经济活动的特点,重点关注本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中的重大风险。要抓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定期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等重要环节,把内控规范的各项制度要求逐一落实到位。
(三)搞好宣传培训
要着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尽快让内部控制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注重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的风气。要组织全方位的培训,重在指导单位内控建设的实务操作,做到“宣传无死角,培训无盲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工作组设置
附件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工作组设置
为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保证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建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监督与评价部门。
一、机构设置
(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组长:于鹏洲
副组长:张伟、孙韶红、魏利伟、郭淑萍(执行)
成员:胡万新、于熳红、高尚民、刘润松、李冬、孔令华、张国祥、黄学军、赵鹏、刘文昌、肖林、王宝明
(二)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工作组
组长:张伟
副组长:孙韶红、魏利伟、郭淑萍(执行)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除外)
牵头部门:财务科
(三)监督与评价部门
组长:孙韶红
副组长:魏利伟
落实部门:办公室
二、职责及分工
(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审定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相关制度;
3.研究、决定内部控制相关重点工作;
4.听取内部控制工作小组与风险评估小组工作汇报,监督、指导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5.其他事项。
(二)内部控制与风险评估工作组职责
1.编制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3.向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以及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4.负责起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总结;
5.编制风险评估规章制度;
6.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7.向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以及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8.负责起草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总结;
9.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三)内部控制与风险评估牵头部门职责
1.综合协调、相关咨询和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建设等工作;
2.组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成果验收;
3.负责每年填报内部控制报告;
4.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5.编制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四)监督与评价部门职责
1.负责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工作;
2.对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行监督,向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反馈整改建议;
3.定期组织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