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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科技创新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红桥区抢抓新质生产力发展先机、加快建设京津冀同城商务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关于制定红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按照“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天津市红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编制本规划。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立项7项,天津市科技项目立项18项,*项科技成果荣获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支持企业在洗煤选煤智能化建设、化工新材料、量子科技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实现较大突破。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400亿元,全区有效专利总量累计达5876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3330件,有效实用新型专利2152件,发明专利数量居全市第七位,市内六区第二位。
创新主体规模稳步提升。积极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建立科技型企业全周期培育模式,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有力促进了全区科技型企业“量”“质”双提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从2020年末的168家增长到2025年末的267家,是“十三五”末的1.5倍;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家、天津市雏鹰企业119家、瞪羚企业4家、科技领军(培育)企业3家、猎豹企业4家。认定天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2家,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家,实现历史性突破。
科创平台载体日趋完善。积极争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围绕大院大所、央企总部,超前服务中国建材集团绿色数智双碳创新中心项目、中海油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中船集团七〇七研究所综合实验中心项目落地。推动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能源低碳创新中心、中国中煤北斗技术中心落地红桥,矿山透明地质、渤海风险防范应急处置2家国家级实验室启动筹建。成立天津市水泥行业绿色生态与低碳零碳创新联合体、海洋资源利用绿色技术与智能装备创新联合体。积极建设以人工智能、工业软件为主导的京津冀工业软件产业基地。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天商数字商务科创园建设。
科技人才队伍加速汇聚。广泛吸纳京津冀地区高层次人才和技术型人才,积极引进院士、千人计划等高精尖人才。深入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制定校地人才合作共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品牌活动,不断厚植创新创业沃土。瞄准红桥区产业发展优势,深入实施“百名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和支持符合红桥产业特点、成长性好的科技人才队伍。
创新创业环境显著改善。持续深化政策供给,组织实施覆盖研发投入、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强化资金项目赋能支撑。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探索实施“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管理模式,有效激发创新主体参与活力。积极整合项目、技术、金融等资源,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技术对接及知识产权、成果孵化“一站式”服务,区内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各1家,新培育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组织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举办科技成果展示会、产学研对接会等活动,搭建创新主体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创新要素向重点领域集聚,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同时,红桥区科技创新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主体数量、质量有待提升,全区科技型企业数量虽有较快增长,但在全市占比仍然偏低,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缺乏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科技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二是科创平台协同创新潜力尚需挖掘,区域内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存在不足,现有创新平台数量相较不高,涉及领域不广,协同创新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三是园区“集聚效应”不强,现有园区产业规划布局存在短板,区域内各园区未能形成联动发展格局,特色园区相对较少,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有待提升。
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关键时期。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科技协同创新与产业协作发展持续深化,区域一体化、京津同城化效应加速释放。红桥区依托天津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加快建设京津冀同城商务区,着力打造成为服务京津冀、链接“三北”和联通国际的战略门户,未来将有力推动创新要素快速流动,吸引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服务机构等落地转化,有利于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移、强化与河北省产业协同,形成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集聚于一体的创新生态。
新质生产力发展迈入加速阶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实体经济为根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提出要在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等领域实现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突破,国家实验室(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这些为红桥区科技创新发展提出了明确方向。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成为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跟随”向“引领”转变的关键时期,如何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成为关键问题。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两创融合”),明确提出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五链融合”,加快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无缝对接、深度融合的工作格局。红桥区拥有中海油天津院、中煤设计等科研院所和技术创新平台,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了优质载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快建设京津冀同城商务区,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突出的战略位置,聚焦能源低碳、研发设计、工业互联网、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和优势领域,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京津冀协同创新、“两创融合”发展、战略科技力量培育、科创园区建设提质、企业创新能级提升、成果转化应用提速、科技人才队伍壮大、创新创业生态优化为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光荣道科技创新产业带串联作用,推进红桥区科技创新成果不断突破,创新策源能力持续增强。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锚定红桥区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对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等主要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和我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天津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目标定位中的重要地位,积极推进科创驱动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指标取得新成效,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不断强化,形成科创功能布局合理、科创生态环境优良、科创人才要素集聚、科创发展氛围浓厚的科技创新高地。
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要素优势,推动重点实验室布局取得显著成效,在重点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创新引领动力有效提升。推动“两创融合”发展,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焕发新活力,在“人工智能+”等应用场景拓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创新型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推动能源低碳、研发设计、工业互联网、未来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
科技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推动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的全链条支持和服务。谋划组织开展符合红桥产业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推动“北京研发、红桥转化”协同创新模式落地见效。深化科技金融融合,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培育壮大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服务机构资源,强化对京津冀科技资源的承接与转化能力,打造主体多元、业态丰富的创新发展生态。
深化与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战略合作。锚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颠覆性技术培育战略任务,围绕能源低碳、先进材料等重点领域,深化与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颠覆性技术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型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高精尖企业孵化五大方向战略合作,助力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加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能源低碳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承办全国性技术创新大赛分赛区赛事,搭建技术项目发现、培育、转化平台,促进能源低碳领域颠覆性项目孵化、前沿技术遴选与产业化应用。
强化与京冀高校院所创新协同。加强与北京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积极承接北京“科技外溢”,推动在红桥区设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健全“北京研发、红桥转化”协同模式,促进科技成果就近转化。深化与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的协同合作,依托河北工业大学在材料科学、机械工程、化工技术等优势学科领域深化产学研合作模式,助力津冀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主动融入首都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深化创新协同、产业协作、服务协助,用好京津同城化效能,在主动融入首都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体系、主动承接央企新业务新功能拓展要素、主动融入首都科技服务体系方面持续用力,发挥既有载体京津冀工业软件产业基地作用,积极导入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搭建以新一代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为主的新兴产业创新创业平台,主动构建“站产城”合作发展格局。探索与北京中关村等创新高地的直接合作通道,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红桥区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新材料领域。围绕石化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需求,结合研发设计特色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攻克高性能催化材料、功能气体分离膜材料、先进聚合材料等关键制备技术。
智能感知与智慧测量领域。依托区内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深化军民融合创新,重点攻克智能感知与导航定位、智慧测量与监测、数字孪生等关键核心技术。
工业软件领域。聚焦京津冀工业软件产业基地建设核心任务,瞄准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工业云制造需求,探索开发自主可控操作系统、中间件等基础软件核心组件,积极构建适配工业场景的基础软件栈。
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领域。结合研发设计产业中环保技术研发方向,重点攻克工业废水近零排放技术、油气田给排水处理技术、海上低品位油藏超精细水处理技术。
能源低碳产业。依托能源低碳领域科技创新优势,推动清洁能源、绿色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等技术成果产业化。
研发设计产业。以科技创新赋能研发设计产业发展,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服务优势,培育壮大创意设计规模。
工业互联网产业。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展赛道,以科技创新引领深海探测、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培育。
全面释放中央驻津院所科研创新效能。深入推进《支持中央驻津科研院所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驻津院所发挥纽带作用,开展跨院所、跨学科重大科技项目合作,形成“政策保障、资源协同、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生态圈。支持驻津院所与高校、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构建“产业出题、院所答题、政府助题”的协同创新模式。支持中央驻津院所牵头或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积极承接央企二级子公司在红桥区设立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功能性机构。
加快推进实验室建设。支持矿山透明地质与数字孪生、渤海及陆源污染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等重点实验室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谋划建设北斗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市级重点实验室。推动实验室科研设施面向区内企业和创新团队开放共享。支持实验室与高校开展协同研究,引导校企共建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等平台,鼓励企业依托实验室开展研发活动,鼓励实验室所在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共性技术攻关。
打造特色化产业创新平台。立足区域产业基础与资源禀赋,以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系统挖掘培育聚焦绿色低碳、数字智能、高端装备等细分赛道的特色产业创新平台。围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创新需求,推动平台深度链接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等创新主体,聚焦产业技术需求与未来发展方向布局基础研究,依托应用场景开展针对性应用研究,同步推动建设检验检测等配套设施,打通从“科研突破”到“产业落地”的转化链路。
高标准建设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坚持以光荣道科技产业园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加快推进艺点意创数字经济产业总部、粤浦天津科创中心等新载体建设,盘活宝能现代科技广场、原城建大厦等闲置载体,吸引数字经济、智能科技、人力资源服务等特色产业入驻,力争将园区打造成为京津冀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高质量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谋划推动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快推动天商数字商务科创园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打造校地合作、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示范区。支持科技园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技术转移中心等功能性平台,完善从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推进科研院所、高校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向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开放共享,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加速科技成果在园区内转化应用。
高水平构建多点协同格局。围绕人工智能、工业软件、数字创意、医疗器械、科技服务等特色产业,依托京津冀工业软件产业基地、智聪库医疗器械产业园、鑫恩华8090创意产业园、陆家嘴金融广场等重点园区和载体,将各园区建设成为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创新节点网络,实现“一年一台阶、年年有亮点”的协同发展良好态势。
构建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分类梯次培育机制,建立科技型企业5年培育库,充分落实支持科技型企业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壮大科技企业底座,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支持中小企业实现“小升规”发展,支持规上企业“规变强”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的良好格局。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发展。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由“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围绕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坚持普惠扶持与精准培育相结合,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普惠性政策落地。加大产学研协同创新力度,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与企业登记信息库、知识产权数据库等“多库联动”,引导人才、服务、政策、资本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实施精准“找苗育苗”行动,构建高新技术企业聚集的产业创新链,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创新生态主力军。
发展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引导企业深耕行业细分领域,巩固技术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推动形成特色鲜明的核心竞争力强的“链主”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加大产学研协同创新力度,持续提升中央驻津院所创新能力,培育入库天津市猎豹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推动中海油天津院、中煤设计等领军企业纳入国家、全市战略发展方向,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更多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在关键领域发挥引领支撑作用。
加强与天开园联动赋能。聚焦光荣道科技创新产业带宝能现代科技广场等楼宇,以数字经济、新材料、双碳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以科创服务和研发转化为核心功能,积极对接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和优质企业资源,谋划推动纳入天开园“多点”建设布局,实现红桥区与天开高教科创园双向赋能、联动发展。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链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能力提升行动,针对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堵点,结合重点产业领域成果转化需求,积极完善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生产等关键环节,搭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提升技术优化、二次开发、性能测试等服务能力。壮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鼓励驻区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参与建设专业化孵化平台。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零门槛”开放,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区转化应用。
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投入。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大科技企业上市辅导与服务力度,引导科技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全面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支持驻津院所参与设立天使子基金,主要投向驻津院所及其孵化平台的成果转化项目。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融通。
打造校地人才合作新模式。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要求,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动态跟踪数字经济、新材料、双碳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建立并动态更新区域科创人才需求底册,不断深化驻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深入实施校地人才合作共建项目,支持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驻区高校发挥学科优势,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人才培养与科研攻关,在重大科研项目中培育战略人才、拔尖创新人才。支持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创新载体,推广“订单式”人才培养、“双导师制”联合培养等模式,加快培育科技型、产业型实用人才,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打通高层次人才引育渠道。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从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环节完善政策举措,搭建政企对接、校企合作等多元引才场景,营造优质人才留存生态。优化实施“百名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发掘和培养契合红桥区产业特点、具有成长性的人才。坚持用好现有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急需人才的原则,持续优化科技人才队伍结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力量。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依托区域产业载体与创新资源,聚焦智慧文旅、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重点领域,积极培育多元化应用场景,强化技术研发攻关与场景落地应用的双向联动,以场景需求牵引技术迭代升级和产业能级提升,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加快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
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供给。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引进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积极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对接会、银企对接会、政策宣讲、专项培训等系列活动,促进技术、资金、政策、管理等与企业深度对接,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融资、市场拓展等能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营造浓厚科技创新氛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构建全域科普品牌矩阵,夯实红桥区“科普桃花源”全域科普品牌,持续打造具有专业性、群众性和地域特色的科普子品牌。结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组织开展科技周等系列宣教活动,坚持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广泛动员中央驻津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等社会各方助力科普事业发展,扩大市级科普基地覆盖范围,在全区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把实施红桥区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落实,立足区域发展基础与战略机遇,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主体责任,统筹全区政策、资金、人才、规划、建设、服务等资源,协调推进规划执行和重大项目任务落地,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对标先进地区科创制度和政策,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与政策扶持集成互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谋划实施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助力企业梯度成长,提升行业地位,使科技成果能够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加强监督考核,将规划重点发展任务实施情况纳入相关绩效考核与评价,增加科技创新工作在考核中的权重。开展规划中期评估与跟踪分析,为规划动态调整和顺利实施提供依据,主动接受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实施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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