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过低,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建议使用ie11及以上的版本 x
关爱版

当前位置:

红桥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
来源:美丽红桥 发布时间:2023-10-12 20:00

10月12日,红桥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分析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落实生态立区发展举措,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区委书记李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区委各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

会上,副区长刘成哲围绕《红桥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进行了说明并就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部署,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红桥交警支队、西于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形成的原创性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刻领会把握“四个重大转变”的巨大成就,深刻领会把握“五个重大关系”的核心要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在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见实效,学好用好“两山论”,走好走实“两化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加快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

会议强调,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红桥区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立区发展举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面貌显著提升,城区环境更加舒适宜居。同时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既是政治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保护好红桥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好红桥的“金山银山”,就是保护好红桥百姓的幸福生活,就是保护好红桥当下和未来的发展。要扎实走好生态立区之路,持续巩固提升“双创”成果,不断塑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努力让绿色宜居成为红桥经济社会发展的“金字招牌”。

会议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红桥建设的重要时期。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狠抓落实,细化具体举措,强化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巡查调度力度、协同配合力度,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要坚持绿色发展,统筹把握好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断提升绿色发展动能,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要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网络,强化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努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环境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会议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结合起来,下定决心、攻坚克难,确保抓紧抓好、抓出力度、抓出实效。要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责任,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兴调查研究,具体干、干具体,善于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化绿色创建行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群众强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价值观。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区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市排水二所、六所、七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