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过低,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建议使用ie11及以上的版本 x
关爱版

当前位置:

红桥区召开粮食安全工作会议
来源:美丽红桥 发布时间:2023-11-29 11:28

11月28日,红桥区召开粮食安全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研究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听取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全区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举措。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宇出席并讲话,区领导蔡宁、刘国庆、季大酉、韩珺、姜丽丹参加。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作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部署。2023年以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牢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着力依法依规管粮管储,不断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涉粮工作规范管理水平,切实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我市考核方案要求,结合区情实际,持续完善我区考核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动各环节责任链条压紧压实,以考核“指挥棒”促进党政同责落地见效,推动涉粮领域治理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要充分学习借鉴各地区粮食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和保障粮食安全水平。要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并举,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该投的资金投足、该补的短板补齐、该守的底线守住,以优良作风、扎实成绩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国之大者”。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