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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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政府和苑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和苑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1-26 1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天津市红桥区和苑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总结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和苑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依法主动公开信息25篇,其中,和苑街道办事处文件4条,机构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13条,领导信息2条、人事任免3条,其他法定公开信息2条;同时,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申请人的类别为自然人。根据自然人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为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均按期办结。

平台建设情况。根据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对发布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做到全面准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把握不精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即时性、高效性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持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2023年,街道参照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取、递送等成本费用。截至12月31日,共收取费用0元。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处理“其他”结果情况说明

2023年,街道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办理结果为其他处理中“其他”情况的共计4条。4条为申请公开内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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