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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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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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
实施层级 |
街道直属部门实施 |
行使依据 |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效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
办理主体 (部门名称) |
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街道办事处(受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区计生委) |
受理条件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存档证明 |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邵公庄街道办事处社会发展科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闸桥北路5号 |
联系电话 |
022-27328954 |
服务表格 |
无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022-86516348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