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三条石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围绕街道建设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以服务街域居民为宗旨,加强信息发布,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一)严格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2020年6月,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更换,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交接,明确分管领导职责,通过严格教育培训,进一步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街道强化业务培训,先后两次参加区级工作培训,使具体负责人员掌握了相关技术,让政务信息公开,真正做到了阳光操作,利民高效,方便监督。
(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建设
2020年9月,按照红桥区政务网建设要求,要对政务信息基础网站进行全面改版。街道积极配合网站改版工作,对网站上街道所有的工作与宣传动态类信息2000余条全部删除;对已废止的政务信息进行更新;对已申请公开类政务信息进行在审核,街道于9月底保质保量的完成网站改版准备任务。12月,区政务信息网与天津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一体化对接,街道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操作,补充街道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于12月28日完成街道级全部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的补充完善工作。
(三)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做到利民高效
目前街道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互联网络公开;一类为便民公示类公开。互联网络工作公开平台为:TRS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信用中国(天津)两大信息公开平台。便民公示类平台主要为:街道和各社区公示栏。街道运用两类公示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宽居民群众参与社会经事务管理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至2020年6月,街道在红桥政务网-媒体融合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34条。后期由于政务信息改版需要,全年在TRS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公开信息12条,其中街道信息9条,区级信息3条。在信用中国(天津)平台公开执法处罚类信息29起,均为简易处罚。街道及各社区公示栏公开信息,主要为民政部门低保户情况公示以及2020年区巡视检查情况的相关公示。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 | 4 | 29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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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居民标准不高,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内容尺度把握不准;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够完善,没有予以高度的重视。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街道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制度化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提供多渠道政务服务;二是增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到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于街道较少的依申请公开事件,予以高度的重视,做到及时回复申请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020年,街道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截止今日,共收取费用0元。
2020年,街道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