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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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3-02 14:47

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三条石街道以政务公开促工作落实、促服务提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布新局、谋新篇、创新绩,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局面。

(一)深化向群众汇报意识,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理念。街道始终将向群众汇报工作作为街道工作的闭环环节,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多种方式途径为居民提供“看得懂”“真有用”的信息服务,打造阳光政务环境。要求街道各科室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属宜公开范畴的事项,都将及时、规范地对外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全年公开政务信息17条,涉及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等类别。

(二)规范公开程序,切实履行职责职能街道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或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内容完整,归类正确,免费查询,2021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情发生。街道遵循“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工作由科室负责人把关,并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进行严格的审查后发布

(三)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8月至10月,街道积极参与红桥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依法整改、全面整改、务实整改”为原则,深入整改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方面的九大类问题。街道通过多方式途径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度重点公开疫情防控要求、社会保障类信息、社会救助类信息等民生民情。依靠入户宣传、宣传栏楼门张贴、信息公众平台宣传等方式,力求做到政务公开的最大化。在疫苗接种工作,街道分4个批次发放入户宣传单,让每户居民了解最权威最及时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街道在红桥政务网-媒体融合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7条。在信用中国(天津)平台公开执法处罚类信息17条,其中一般处罚8起,罚款5500元;简易处罚9起,罚款450元。街道及各社区公示栏公开信息,主要为民政部门低保户情况公示以及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相关信息的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街道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够,思想上不够重视,甚至对政务信息公开存在抵触情绪,畏惧信息公开存在的未知性风险,导致政务信息公开的不全面、不彻底。二是公开原则把握不精准,信息公开专业水平不高。主要是由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确,导致信息公开过程的不顺畅。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做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二是树牢“向群众汇报”的服务理念,通过宣传教育等多种方法,扫除信息公开在认知上的畏惧情绪;三是努力学习培训业务技能,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2021年,街道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截止今日,共收取费用0元。

(二)落实《2021年红桥区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街道按照红桥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一是围绕重点领域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全面公开街道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方便企业群众进行联系咨询。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中标项目、价格等公开。二是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台等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咨询服务。三是围绕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更新维护。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居委会公开社会救助、经费使用等信息,使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互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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