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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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01-19 14:3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三条石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本单位门户网站,积极公开领导信息、预决算信息、各类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内容,切实将中央与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条,涉及财政预决算、工作制度、工作报告等类别,持续推进民生改善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申请渠道,申请人(法人)可通过书面、互联网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公开申请,严格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答复书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2022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无提起行政诉讼的事情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提供材料,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准确性。持续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本年处理行政处罚2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升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文件、机构信息、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其他法定公开信息等专栏。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保障信息不出现严重错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街道在红桥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11条。在信用中国(天津)“双公示”平台公开执法处罚类信息20条,其中一般处罚3起,罚款5000元;简易处罚17起,罚款900元。街道及各社区公示栏公开信息,主要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救助情况、疫情防控、班子“五议两公开”等信息的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街道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够,思想上不够重视,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较少,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更新迟缓,对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的人事任免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公开原则把握不精准,专业水平不高。对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专业性不强,对申请内容的办理和答复水平还不足。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请示汇报机制,畅通本单位各科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交流沟通,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做好发布信息质量和安全审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做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2022年,街道参照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截止12月31日,共收取费用0元。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其他结果”情况说明

2022年8月25日,申请人向我单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收到我单位的答复书后,对答复内容中不予公开结果不服,即提起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受理部门审理,认定申请人的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落实《2022年红桥区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街道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政务公开,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各类问题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审批程序,遵循“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息发布领导审核机制,由公开内容的业务分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双重审核,最后经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发布公开。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公开专栏更新和维护,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的更新维护,全面公开街道基本信息、联系电话、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方便企业群众进行联系咨询。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指导居委会公开社会救助、经费使用等信息,使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互融合。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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